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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美國就智慧財產保護,從1970年代起對日本,1980年代起對韓國、台灣和香港、2000年後對中國,即陸續指稱日本、韓國、台灣、香港「侵權」或「仿冒」,指謫中國「竊用」或「竊取」,美國政府即依1974年貿易法祭出301條款(一般301)和182條款(特別301)的調查,促使各國從立法、行政及司法改善智慧財產保護環境,甚至也使各國領導人持續宣示保護智慧財產。
大陸國台辦於2018年2月28日宣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31項惠台政策」),而台灣行政院即於3月16日從優化就學就業、強化留才攬才、維持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優勢、深化資本市場、強化文化影視產業等四大面向,推動八大強台策略(下稱「8大強台策略」)因應。
近年台灣對於大陸經濟快速發展、新產業政策以及對台灣產業未來,膽顫心驚不已,遂而有「紅色供應鏈」的論述,而且還滲入政治、心理因素加以延伸演化,政府也以此推進產業政策,致未針對產業競爭與發展的本質探究,例如組建國家隊公司、主導產業轉型的投資併購,或將治絲益棼,而無助台灣產業轉型、升級。
時為成大副校長兼社科院長的志欽先生,為籌辦南北奔波,為議題設計與延攬學者忙碌,擔任主持人,調和、凝聚共識,發表論文或評論中,他那盡情展現學者本色與回國當以知識報國的熱忱,於我至今難忘。
事實上,政府提供誘因留住頂尖人才,他們所能創造出的經濟效益將遠超過其所得,且為全民所共享,這是一個正向而良好的循環,過去台灣高科技業的蓬勃旺盛,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一味追求所得的公平正義,犧牲的反倒是國家整體的競爭力,得失之間,值得深思。
這幾年全世界一直都動盪不安,仿佛我們過去所熟悉的時代已然走到了終點,歷史進入了舊秩序已被動搖而新秩序尚未破繭而出的前夕,這種變化意味著現有的全球治理架構存在著嚴重的不足。經濟全球化帶來了全世界所有人之間的高度相互依存,同時也伴隨著科技的快速變遷,而現在的全球治理架構已然無法適應這種根本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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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來,權利人灌輸「尊重他人智慧財產」,導致各界認為專利是穩定權利。再者,專利又交錯著技術、法律、語言、使用者社群之多樣複雜且資料巨量,以及軟體功能侷限,各界僅能觸及專利的數量及相當淺層的資料,遂而忽視專利資料及其運用的黑暗面問題。
隨者美歐政府開放專利資料、專利資料標準化、專利資料跨域整合、專利資料可檢索度、專利資料專有知識、專利資料衍生運用、智能檢索的互動性、可闡述並體驗的儀表板介面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慧的運用發展,以及近年國際新進專利大數據業者的開發,將快速改變專利數據的評量與運用 – 在評量上即可從「不能評量」到「精準評量」、從「形式數量」到「實質質量」,在運用上即可從「有限運用」到「無限運用」、從「個案運用」到「整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