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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臺灣在2002年制定通過了環境基本法,今年剛好是環境基本法通過的十週年。值此之時,中國大陸也在討論環境保護法的修正,並對這部法律的功能與定性有相當尖銳的辯論。
台灣當前所面臨的課題當中,氣候變遷絕對是個大課題。兩個理由可以支撐這種觀點。首先,台灣當前發展型態下,溫室氣體的排放仍然趨勢向上,而且沒有穩定下來或受到控管的跡象,台灣對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是具有高貢獻的。
五都選舉完畢,台灣的地方體制將自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出現新的改變,現有兩個直轄市,未來則有五個直轄市,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前研考會主委葉俊榮受訪指出,五都形成,創造出五都與其他縣市的兩極。未來其他縣市如果沒有再升格,勢必要進行合併,唯有使大家都變成直轄市,即能自然達成廢除直轄市的均衡發展目標。
問:五都選後,新的地方制度即將開始運作,你如何看待新制的條件與限制?
葉俊榮:原本我們的政府組織,在中國時期,就有省縣市,...
2004年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完成立法,便是朝野政黨妥協下的成果。其中,13部4會5獨立機關50三級機關,更是國民黨黨團的大堅持下的組織宏規。這個法定的組織數目限制,作為行政院組織法立法的框架,不論是基於什麼政治動機,負責推動的民進黨政府必須遵守,即令行政內部協調更為困難,也必須堅持下去,並隨時在立法院做妥協。2004年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送到立法院,這份堅持與妥協的組合,雖然創造幾次「幾乎完成」立法的契機,...
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葉俊榮,所看到的全球化現象是兩種跨界的流動,一種是有形的,一種是無形的。前者如人、資金、物品、資訊及產業的跨越國界,快速旦大量流動。後者則如全球治理之下所造成之政府角色的無形流動,最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組織、程序、人員等面向上,公領域與私領域之間的交錯匯流,私部門頻繁地分擔原本屬於政府的角色,甚至參與決策程序。
舉個例子吧!立法政策上常面臨一些數字或數量的選擇問題。假設犯罪所得是一萬元,但是被抓到的懲罰是一千元,那懲罰的效果一定不彰顯。但是,如果處罰也是一萬元呢,還是不行,因為每十個只有一個被抓到,因此較好的做法是處罰十萬元。這背後所要處理的是適當嚇阻(optimal deterrence)的問題。又假設撞死人所必須賠的錢,低於撞至重傷所必須賠的錢,那麼司機在撞倒人後,便有乾脆撞死的誘因。又如果,法律規定擄人勒索,不論是否撕票,一律處死刑,...
身為台灣第一位教育部環境保護法的公費留學生,研考會主委葉俊榮長期關注環境議題,自1992年由國科會選派赴里約參加「地球高峰會」開始,與政府推動永續工作結下不解之緣:1994年擔任行政院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委員、1997年擔任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永續會)委員,直到2002年接任國家永續會執行長,台大法律教授出身的葉俊榮以推動台灣永續發展為己任。以下是葉俊榮與《科學人》總編輯李家維的訪談紀要:
撰文/整理/鄭靜琪...
壹、前言
自古以來,臺灣因為擁有傲人的海洋環境及資源,其發展歷程也與海洋息息相關。隨著對於海洋資源需求的擴張及科技進步,臺灣仰賴海洋的程度更高,用途也更多元。從傳統漁業捕撈及海洋運輸為主,擴大到各種不同的資源攫取型態。舉例來說,隨著技術進步使得人類能探勘更深海域的油礦、金屬礦及熱液礦,提升了礦產產量。人類也從海水提煉鹽、鎂、溴及鉀等化學元素,並成為冷卻用水及耐鹽植物灌溉用水。而海洋農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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