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

葉俊榮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民大會秘書長、內政部部長、教育部部長。
專業領域是環境法、憲法、美國憲法、憲法變遷專題研究、行政法、行政法案例演習、管制理論專題研究、永續發展專題研究、英美侵權行為法、法律經濟分析。

專欄文章

臺灣在2002年制定通過了環境基本法,今年剛好是環境基本法通過的十週年。值此之時,中國大陸也在討論環境保護法的修正,並對這部法律的功能與定性有相當尖銳的辯論。

台灣大學法律系葉俊榮老師長年關心台灣政府組織改造和環境議題,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藉此次半年刊發行之機會,整理葉俊榮老師過去在專題演講及公開會議時,對於政府改造的看法及評論,由政府組織再造來談國家發展。

現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對策口號化,節能減碳人人都能朗朗上口,但零零總總的節能減碳措施和「減量目標」完全對應不起來。

他所謂的「虛無因應」,意思是:「我看到很多華麗的口號,卻很少看到實際的行動;會開得很多,政策卻很少;表面的儀式很多,深層的思維卻很少。」

台灣當前所面臨的課題當中,氣候變遷絕對是個大課題。兩個理由可以支撐這種觀點。首先,台灣當前發展型態下,溫室氣體的排放仍然趨勢向上,而且沒有穩定下來或受到控管的跡象,台灣對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是具有高貢獻的。

五都選舉完畢,台灣的地方體制將自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出現新的改變,現有兩個直轄市,未來則有五個直轄市,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前研考會主委葉俊榮受訪指出,五都形成,創造出五都與其他縣市的兩極。未來其他縣市如果沒有再升格,勢必要進行合併,唯有使大家都變成直轄市,即能自然達成廢除直轄市的均衡發展目標。

問:五都選後,新的地方制度即將開始運作,你如何看待新制的條件與限制?

葉俊榮:原本我們的政府組織,在中國時期,就有省縣市,...

2004年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完成立法,便是朝野政黨妥協下的成果。其中,13部4會5獨立機關50三級機關,更是國民黨黨團的大堅持下的組織宏規。這個法定的組織數目限制,作為行政院組織法立法的框架,不論是基於什麼政治動機,負責推動的民進黨政府必須遵守,即令行政內部協調更為困難,也必須堅持下去,並隨時在立法院做妥協。2004年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送到立法院,這份堅持與妥協的組合,雖然創造幾次「幾乎完成」立法的契機,...

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葉俊榮,所看到的全球化現象是兩種跨界的流動,一種是有形的,一種是無形的。前者如人、資金、物品、資訊及產業的跨越國界,快速旦大量流動。後者則如全球治理之下所造成之政府角色的無形流動,最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組織、程序、人員等面向上,公領域與私領域之間的交錯匯流,私部門頻繁地分擔原本屬於政府的角色,甚至參與決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