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碳排

新任日本首相石破茂現正於寮國出席本屆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領袖會議,10日至12日出訪期間,也預計以議長身份參與第二屆亞洲零排放共同體(AZEC)領袖會議,首屆會議於2023年12月在東京召開。「讀賣新聞」等數家日媒日前披露領袖會議之聯合聲明草案、行動計畫草案等。報導分析,日本有意透過AZEC跟上歐盟主導區域脫碳市場的腳步,確保在國際社會上的發言權。

環境部表示,草案將在今年底完成預告,預計明年元旦上路、2026年正式收費;後續將視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情形,明年再評估是否酌調碳費。

第六次碳費審議委員會今(7)日開議,碳費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B分別為50元、100元,預計明年開始試申報,2026年起正式收費。根據碳費徵收辦法,碳費徵收對象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推估收費對象約500廠;徵收對象需在明年5月底前試申報碳費(毋需繳費),6月30日前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並在2026年5月底前依所申報的排放量及適用費率繳費。

經濟部3日表示,離岸風電3-1期本就不是台歐盟諮商範疇,且各開發商已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經濟部將依法行政,不會改變相關政策, 國產化政策應依照行政契約內容繼續實施 ;至於3-2期已進行公開招標,選商規則及產業關聯政策不變,但若有涉及 不可歸責開發商的事由 ,開發商可提出「產業關聯方案變更」之申請,經濟部將朝 「通案原則、個案審查」 方式辦理。而3-3期國產化政策,將朝向「開放」的大方向實施。

碳費費率審議會將於10月7日召開第六次會議,可望將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定案。環保團體今日(27日)呼籲,優惠費率之底價應設為每噸新台幣300元,一般費率至少500元,且應參考英國與歐盟CBAM做法,為相關優惠折扣設置 「落日條款」 ,最晚於2035年以前應全數中止。

經濟部本月23日約談離岸風電3-1期、3-2期得標開發商,釋出在如期併網前提下,將放寬國產化的訊息。昨日(26日)國內兩大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表示,經濟部政策朝令夕改,極不公平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2030年綠電有迫切需求情況下,經濟部長郭智輝23日明確告知風電開發商,在如期併網完工前提下,「國產化問題不受約束」,亦即國產化承諾事項不予計較。3-1期、3-2期業者聞言均解讀,「經長的意思就是『有條件』宣示國產化大幅鬆綁了!」他並透露,公股銀行一定會介入協助專案融資。

由經濟部主導的泛官股售電公司將在10月成立,該公司成立目的為調節風電市場供需 , 明定統購上限為區塊開發3-1期、3-2期之2成發電量,將會「 分包販售 」,年期包含15年、20年、25年,並增加「 遠期契約 」設計。經濟部強調,泛官股售電公司不涉及光電交易,且買家資格(年用電量)將會有所限制,以解除日前業界對公司「與民爭利」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