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化推動8年 離岸風電3-3期撤除產業關聯政策
歐盟主張風電國產化政策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台歐雙方昨天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首場諮商會議,經濟部向歐盟明確表達「打開國產化限制」,定調區塊開發3-3期將完全撤除國產化(產業關聯政策)。
歐盟在今年7月26日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解決磋商,認為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關聯政策有違反WTO的「不歧視進口商品和服務」之基本原則。經濟部長郭智輝11日在出席「2024全球百大科技研發獎(R&D 100 Awards)獲獎記者會」時接受訪問已經表示,磋商小組將朝「打開國產化限制」的方向展開談判。
離岸風電產業關聯政策自從「示範獎勵」階段開始,經過「潛力場址」一直到「區塊開發」階段,歷經8年欲扶植國內產業相關廠商,其項目包含水下基礎、塔架、扣件與葉片等,訂立最低分數限制並將其列為選商考量標準之一。以區塊開發第2期為例,由開發商自選國產化執行項目共24項,總分120分,並按照各自項目配分與落實比例計算分數,總得分不得低於70分,以此達成輔助國內產業鏈發展的目的。
國產化政策解除 可能影響3-2期行政契約簽署
業界認為,3-3期撤除國產化限制,可能吸引業者延後3-2期之簽約,等到3-3期再重標,而政府可能會設定3-2期棄標但書,否則在解除國產化之外,加上近期普遍預期降息的可能,融資成本亦將降低,開發商具有誘因延後簽約;但亦有不同聲音認為,3-3期時程尚不明確,若延後簽約可能影響得標機會,從投資者角度來看,確保取得專案更為重要。
經濟部表示,已得標的3-2期專案,會在確保併網進度的情況下,視交貨情況、品質與價格等綜合考量,以「個案」形式由產發署決定放寬標準。業界則是解讀,若以交期為主要考量,幾乎等同於取消國產化。
建置成本上升為趨勢 國產化解禁效果有限
有本土開發商指出,國產化解禁對於建置成本的影響可能有限,主要在水下基礎等項目較為明顯,但是對於風機本身的成本影響則不大,因兩大風機供應商存在價格上的默契,行情較不易變動。
現在國產化壓力最為沉重者為3-1期,開發成本也最高,如何在政策變化下爭取效益,抑或是要等到3-3期再重新投標,仍需要持續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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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3-3期撤國產化 業者憂衝擊
區塊開發3-3期將正式解除國產化規定,開發商與供應鏈業者擔憂將影響11月3-2期的行政契約簽署,甚至影響3-1期,連帶導致本土供應鏈廠房出現「空轉」危機。
台灣風電協會認為國產化政策能夠強化供應鏈彈性與在地化優勢,仍有其必要性,且若3-2期簽約出現變數,風場全數壓在2030年完工,可能導致供應鏈廠房在2027至2029年間出現閒置危機。
開發商估計,目前3-2期得標的五家業者,應有至少四家會簽署行政契約,但有的會要求延後簽約;政府已向歐盟表示將在3-3期解除國產化政策,3-2期的簽約也保有彈性空間,會在確保品質、價格與併網期程之下,適度放寬國產化條件。
另外,3-1期得標開發商也說,多家業者CPPA、銀行融資未到位,若3-2期出現變數,可能連帶拖垮3-1期業者,使其更難籌措資金。若3-2期國產化比照3-3期改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第三期區塊開發階段會產生骨牌效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