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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對網路平台的管制,一直是討論不斷的話題,近年來歐盟、美國、台灣政府幾乎同時對管理網路平台,推動重大的法律與行政管制。為何台灣「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強烈反彈並急踩煞車,而歐盟的數位服務法7月初在歐洲議會投票通過後,立法程序持續樂觀推進?數位平台與國家權力的競爭,才正要進入新局勢。
連日各界因數位中介法吵得沸沸揚揚,NCC 在21日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法僅為草案初版,尚未提送到行政院與立法院,所以沒有「需要撤回」的問題。數位中介法草案內容為何?是否危害言論自由?各單位與民間企業反應為何?以下為完整整理。
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各界關注,對不刪假訊息或管理不當者,最高可處 500 萬元罰鍰,引法議論; 18 日舉辦第三場公開說明會,多數業者對該法表達了不安,認為法令制定不清,政府可以用個案管理單方面「想管就管」。法案還未上路,就引發管制言論自由質疑,學者更憂心將衝擊數位經濟發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29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Dcard、YouTube、Meta等業者,並規劃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遭外界質疑網路戒嚴、管制言論。在野黨齊聲要求NCC退回草案,民眾黨更提出將該法重新擬定,並更符合歐盟《數位服務法》(DSA)精神的數位治理法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一口氣規管包括臉書、YouTube等5大類平台,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1,000 萬元。政府稱通過草案能讓各方協力參與網絡的治理,確保民眾網絡基本人權,更能讓資訊在網絡上自由流通;然而,相關法令設計引發外界疑慮,箝制、限縮言論自由輿論的隱憂浮上檯面。
推特(Twitter)25日正式以約440億美元(約新台幣1.29兆元)易主給全球首富馬斯克(Elon Musk)。這位推特重度使用者日前接受訪問時強調,其收購理由是為了擁護言論自由的真諦,但易主消息一出,不僅引起推特內部員工的反彈,亞馬遜前執行長貝佐斯(Jeff Bezos)也提出疑慮;到底這位首富要如何顛覆社群媒體,備受矚目。
編者按: 網路發達的今天,虛擬社交已成日常,但也衍伸出不少現象,近年來「社群恐慌」問題(Fear of Missing Out,FoMO),在青少年族中發酵,有高達9成的人曾有任一項社群恐慌狀況。兒福聯盟針對此現象,於22日舉行臺灣兒少網路社交行為暨社群恐慌現象調查發表記者會,揭露新興社群平台對兒少的影響。在社群媒體的侵蝕下,下一代是否有辦法維持身心平衡,值得持續關注!
編者按: 國光劇團近期推出的新編京劇「極西之地有個費特兒」評價兩極。近年來各個國家集劇團為了創新進軍國際,分別擁抱高科技以爭取更多曝光與經費,卻也面臨「四不像」危機,並多次引來北藝大前校長邱坤良的批評,國光劇團藝術總監王安祈隨後也宣布辭去總監之職,引發戲劇界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