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品監測範圍擴至海域 環保署擬納空氣汙染防治方案
環保署2022年與海委會合作進行空氣品質監測工作,將空品監測範圍由陸域延伸至海域,初步3個月監測結果顯示,自2020年起實施的低硫燃油政策已有成效,大幅降低二氧化硫濃度,並發現船舶進出港若減速可降低汙染排放,環保署表示,未來新的一期空氣汙染防制方案,並將船舶限速、岸電規範也將納入。
環保署空品處長蔡孟裕表示,目前在淡水、台中、台南等3處海巡隊艦艇上裝載標準規格的空氣品質監測設備,並從去年10月起監測PM2.5、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重要空氣汙染物;海上空氣品質可用來評船舶影響,空品模式模擬結果可透過與監測資料比對,印證台灣地區空氣汙染物排放量清冊正確性,進而回饋清冊及模擬成果精進。
依照環保署資料顯示,最新版全國排放清冊(TEDS11.1)船舶NOx和SOx排放量分別為1萬6961公噸及8077公噸,占台灣整體排放為5.8%及12.9%。
蔡孟裕說,我國自2019年陸續推動「國際商港之國際航線船舶限用底硫燃油」、「移動汙染源及固定汙染源燃油成分加嚴」等措施,陸上車輛及海上船舶所使用的燃料中,硫成分由以往的3.5%高硫油,全面限制為0.5%低硫由,政策實施後環境改善影響顯著。
另根據研究顯示,一般船舶的航行速度約20海浬,蔡孟裕表示,根據研究,船舶若能讓平均船速將至12海浬,可降低船舶對陸地的影響,其中進港比出港速度更快,進港減速56%、出港減速43%,可能是急趕至目的地,目前會宣導船舶進出港時減速,後續還會與港口相關單位討論,未來下一期空氣汙染防制方案擬在「港區空品維護區」中納入進出港減速、管制對象及岸電相關規範,以減少空汙排放。
至於多久做一次調查及是否擴大監測範圍,蔡孟裕表示,目前持續鑑測,預計到今年6月告一段落。此次監測西部地區,未來將關注東部及高雄附近海域;台灣北部及東部是關注重點,東部是往來日韓輪船重要航線,台灣北部則有空品境外汙染源的入境,會看這次與海巡署合作情況及東部監測量能做進一步規畫。
海巡署巡防組海域執法科長高龍浩表示,對於海上執勤業務為海域執法、救難、海洋汙染等,這次首度與環保署合作,從15處海巡隊中,由淡水、台中、台南等3隊進行試行。會選擇由100噸的巡航艦艇來裝設監測設備,主要是該艦艇空間較大,機動性、靈活性較高,較符合需求。
高龍浩表示,執行方式包含整合儀器自動化,裝設儀器後24小時開啟監測,儀器會自動蒐集資料,不用由海巡人員操作,因此不會影響監測結果,也不干擾海巡人員執勤作業,會有固定巡邏航線,巡航時間約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