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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以王道為理念的施振榮先生,針對目前紛擾的社會現象,提出自己的看法與提醒,不論是哪一個領域的領導人,都需從「六面向」來看待事物的總價值,在「有形、直接、現在」的顯性價值外,更要重視「無形、間接、未來」的隱性價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29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Dcard、YouTube、Meta等業者,並規劃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遭外界質疑網路戒嚴、管制言論。在野黨齊聲要求NCC退回草案,民眾黨更提出將該法重新擬定,並更符合歐盟《數位服務法》(DSA)精神的數位治理法案。
《經濟日報》社論指出,政府護盤股市應該是擔心股價下跌可能引起自發性的惡性螺旋崩潰,但股價若是反映公司營運的預期價值而下跌就不是護盤與否的考量。國安基金若過早抗衡國際經濟趨勢對股價負面的衝擊,反而會出現螳臂擋車的後果。
綜合媒體報導,為避免投資人融資斷頭潮湧現、加重台股賣壓,金管會布兩大穩股措施,一、鼓勵企業實施庫藏股,以提振市場信心,二、放寬信用交易抵繳擔保品範圍,藉此降低斷頭潮,減緩大盤賣壓,實施期間則視市況而定。
監察院針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發布調查報告,對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提出糾正,要求重新檢討國產化政策。經濟部回應,虛心接受糾正案內容,後續經濟部的態度與檢討研析,須持續觀察與追蹤。
中研院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期中報告,對央行貨幣、匯率政策提出多項建議,中央銀行表示,「尊重他們意見」。關於主權成立主權基金一事,楊金龍四月已表示,必須先要單獨立法,
「台灣該不該有主權基金」是個很大的議題,有許多學者專家給出相當專業的分析。媒體報導,台版主權基金,可朝三方向進行,但前提如楊金龍所言,先單獨立法,保障主權基金的獨力性,必免成為私人獲利的工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一口氣規管包括臉書、YouTube等5大類平台,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1,000 萬元。政府稱通過草案能讓各方協力參與網絡的治理,確保民眾網絡基本人權,更能讓資訊在網絡上自由流通;然而,相關法令設計引發外界疑慮,箝制、限縮言論自由輿論的隱憂浮上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