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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歐盟自2018年5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到2020年12月所公布的「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等法案。從外界看來,這些都像是在對國外的大型企業進行管制及約束,實則是歐盟為了配合發展「數位單一市場」的規劃,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的業者、現在與未來要進歐盟市場的跨國業者進行區分、定義,對不同規模的網路服務業者、平台服務業者進行「法遵」的要求,不再只要求業者「自律」,進一步要求業者們明確落實法遵制度。
編按:繼Facebook等三間美國科網龍頭企業高層,就年初衝擊國會事件,出席眾議院聽證會,巨型社群平台影響群眾運動不容小覷。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近日公告,阿里巴巴集團因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今天遭裁罰人民幣182.28億元(約合新台幣790.8億元)。以對巨型社群暨交易平台示警約束。
據《金融時報》報導,全球主要經濟體正接近就一套將徹底改變跨國企業稅制的原則達成一致。歐洲各國稱該協議必須搭配使它們能夠對科技巨頭全球利潤中的一部分徵稅的內容,目前相關談判正在快速推進。此前,法國和德國對美國在這一問題上的新路線表示了支持。
跨國網路平台應否向新聞媒體付費,已在全球多國陸續立法並引發討論,朝野立委、學者和業界都呼籲政府介入,立委並點名公平會或將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並研議提出專法,政府高層昨表態,若要立相關法律,依行政院推出的第一階段組改中,在網際網路治理上,是規畫由國家通訊播委員會(NCC)負責管理。
觀察國際間的數位貨幣發展,除了沒有主權貨幣背景的比特幣、以太幣和Libra幣,主要國家已有各自的央行數位貨幣發展政策與步調,主要係考量各自的國情因素。即便各國步調態度不一,但美、加、英、歐、日、瑞士及瑞典7家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20年共同訂定「CBDC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充分顯現數位貨幣議題的重要性已被各國貨幣當局所重視。
「凡走過必留痕跡」的股市監視系統出現新漏洞?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5日在立法院財委會坦言,新出現的語音聊天社群軟體Clubhouse,由於採取邀請制、且事後不留記錄,的確可能出現如美國遊戲驛站(Gamestop)的情況,即投資人群聚共同狙擊某檔股票等,市場監視系統恐無法有效觸及。黃天牧說:「這就是我們新的監理挑戰」。
台灣央行去年7月報告就指出,全球央行普遍聚焦在通用型CBDC(央行數位貨幣)架構,採以公司合作模式的雙層架構,央行也遵循規畫,去年第4季啟動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據了解,該計畫由央行CBDC工作小組與外部技術團隊協作,也與業者討論技術成熟的時間,業者多認為需要7至10年。
《工商社論》指出,當CBDC開始可以和現金一樣廣泛流通時,意味著,使用者將毫無隱私可言,如果給予央行和銀行的權力不加以控制,它將掌握每人每天食衣住行的任何細節,要如何兼顧金融科技的發展和個人隱私的維護,值得進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