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

藍濤亞洲總裁、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創會理事長黃齊元於《工商時報》撰文指出,台灣金融業長期願景,不只是吸引外商進入本地市場,更應鼓勵外資PE和台灣實體產業結合,打造區域投融資平台。在香港作為亞太金融中心影響力下降的當下,台灣至少可成為亞洲私募股權投資中心、ESG綠色金融中心、大中華FinTech中心三個定位發展。

《路透社》報導,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十多年後,監管機構再度因為一些金融系統核心企業大到不能倒而警戒心大起,但這些企業並非銀行,而是谷歌、亞馬遜和微軟等科技巨頭,越來越多的銀行、保險和市場業務使用了這些企業龐大的雲端互聯網平台,這種現象讓監管機構大感憂心。

天下【朱雲漢專欄】:歐美開始整頓科技巨頭,禁止壟斷性行為,真正實現,各國政府應該有更前瞻性、更系統性的思維,來引導數位經濟的良性發展,讓具有零邊際成本特性的數位科技(包括大數據、人工智慧、雲端計算等),蘊含的巨大普惠效應能夠實現。

網路賣家小心稅務風險,財政部17日完成預告新電支條例子法規與大數據查稅法源,自今年12月起,年收款超過48萬元的電子支付機構必須申報實際收款人身分、交易款項紀錄給財政部,以做為大數據查核網路交易課稅資料。

當科技巨頭建立了橫跨國際的平台產業時,台灣的政策能否保障本地用戶的數據安全?Appier獨立董事、Google台灣前董事總經理簡立峰說,台灣必須思考有哪些數據必須自己掌握,台灣不能沒有自己的數據產業與相關政策。

現代人在網路上一舉一動、手機、監視器留下的足跡,都可能被政府、企業利用,不管是成為企業利益或用來操控、洗民眾的腦,成為當代民主危機;疫情更加速數位生活新趨勢,如何讓政府與科技巨頭壟斷擁有的個資數據不遭到濫權使用,各國都試圖在經濟發展與人民權利間建立新機制。

如果多數的網路使用者,能對自己和科技巨頭間的不對等權力關係,有更清楚的認識,那就比現況要進步太多。換句話說,我們在 do something 之前,最先需要的是整個社會的數位啟蒙、數位覺醒。

科技媒體專欄作家李學文撰文指出,為何馬斯克要發展星鏈、蘋果要自研晶片?為何Google要推出Pixel 6、祖克柏要發展Metaverse、貝佐斯要上太空?我們如果從數位匯流的角度來審視,這些引領著全球網路科技人文發展的巨擘,他們背後的思考其實完全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