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出發 以人為核心的倡議

地方自治、村里為本、環境永續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立法委員)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是從中國時報開始,辦一系列有關河川生態、河川整治的研討,辦了很長的一段時間。當時我們在台南一起努力,反七輕、反濱南工業區,當時在座有很多好朋友,都是共同的夥伴。

反濱南工業區 公民行動出發

當時我們反濱南運動,採用一種很創新的社會抗爭模式,我們用生態旅遊來替代只有單純抗議的群眾運動,這樣的替代創新後來也影響了非常多的運動,包括白海豚、八輕反國光石化等案例,顯示社會運動可以透過類似生態旅遊等方式,開創一種新型態的公民行動。

這種創新運動模式,不僅為環境議題提供了解決方案,也突顯了生態與社會行動結合的重要性。生態旅遊的抗爭模式,不僅僅是為了反對,更進一步提出替代方案,增強了公民力量的深度與廣度。

其實政府也可以是重要的創新者,今天分享的主題也與上述創新手法,與社區營造等議題密切相關。在場曾旭正老師是重要的社區營造運動者,而我則是以法律、制度面切入,思考台灣三、四十年來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是否有需要創新,因為台灣的社區總體營造很少討論地方自治,而在地經濟與城鄉差距有關、國土規劃也和社區運動息息相關。

從公民參與到制度創新

氣候變遷的威脅日益加劇,地球村的概念早已不再是抽象的說法,而是深刻影響著全球治理與在地行動的現實挑戰。1992年的里約氣候變化公約首次強調溫室氣體減排的重要性,但隨著戰後幾十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迅速面臨全球性環境危機。氣候變遷超越了全球化的經濟議題,讓人類認識到單靠國家本位思維無法應對當前的挑戰,而必須在全球治理和在地行動間找到平衡。

然而,台灣在國際氣候評比中的表現卻不如人意。根據CCPI 剛出爐的2025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台灣僅排名第60名,是全球倒數第七,屬於「非常差」等級,這顯示台灣在減碳政策、能源政策缺乏公民的監督力量所帶來的困境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必需思考,無論是政府的主導行動,還是國際間的協同合作,若缺乏由下而上的公民力量,永續發展的目標將難以實現,公民參與已成為全球性議題真正落地的關鍵。

台灣綠能發展最被詬病的問題,在於缺乏地方公民參與和誘因,在德國太陽能的投資,主要以公民或以村落為基礎的自治體參與投資為主,台灣的太陽能發展常常被黑金化和財團壟斷,出現土地取得爭議、漁電共生造假、甚至有爐渣、事業廢棄物掩埋等問題,使綠能產業偏離了初衷 。現行的自上而下政策,忽略了基層需求和地方自治的作用,導致地方在綠能發展中角色薄弱,基層推不動、投資者也缺乏信心。

所以透過地方自治的制度創新,結合社區總體營造框架來推動就顯得尤為重要。社區總體營造不僅應注重文化與社區美學,更要將在地經濟、環境永續與地方自治做結合。以農村為例,在南北差距、城鄉不平衡日益加劇的情況下,如何讓農村成為發展的主角,涉及財政制度的革新與在地經濟模式的創新。

創造誘因  以「村里」成立合作社

具體來說,村里法人化與綠能合作社模式是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德國的成功經驗表明,小規模的公民投資與社區主導的綠能模式,不僅能降低能源生產的財團壟斷風險,還能為地方經濟帶來正向循環。台灣若能效仿德國,以村裡為單位投資太陽能,一區安裝1 MW容量,佔地0.8公頃,每年可為村裡帶來約500萬元收入 ,全台4800多個村落若能全面推動,綠能發電容量可達4.8 GW,相當於數座核電機組的發電能力。

此外,村里法人化還可擴展至其他綠能模式,例如農畜業廢棄物的沼氣發電、小型風力與水力發電等,讓村落自行主導資源運用與經濟規劃,有效防止黑箱作業和黑道勢力的介入 。這種自下而上的創新模式,既強化了公民參與,又促進了地方自治,為地方政府在推動綠能發展中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權。

當前台灣的營業稅、所得稅等大多集中於中央,地方政府缺乏自主財源,難以推動實質性的更新與建設。若能將稅收的三分之一留在地方,用於鄉村更新、綠能發展與長照服務,農村的財政壓力將大幅緩解 。目前台灣的碳交易市場規定自然人無法申請碳權,是制度上的限制。若通過碳匯交易市場的改革,讓森林碳匯、土壤碳匯等資源的經濟價值,真正惠及農民與基層社區,有相應的誘因,才會有更多村里單位願意投入。讓目前農業、林業發展碳匯潛力無窮,讓村里用法人的框架來推動,相關財政制度的改革也一起配合修訂,應該是由下而上的推動力量。

推動農村社區更新 長照、淨零目標同步落實

隨著台灣進入超高齡化社會,長照需求若也像前面的建議,結合地方自治深化,與鄉村再生方向合一,鄉村更新時將長照服務、綠能發展與環境永續一併規劃,例如:推動「綠能、木構、淨零碳排的養生村」,木構建築與森林碳匯結合,不僅延長了固碳功能,還為農村提供了可持續的發展方向,同時,能吸引年輕人返鄉創業,解決土地荒廢、高齡長照需求與人口外移的問題 。

其實,地方自治與全球永續目標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只有通過制度創新,讓每一個村裡、鄉鎮都成為行動主體,才能真正實現氣候行動的本地化與落地。從公民參與到財政制度改革,再到村里法人化與綠能合作社模式,台灣需要的不僅是政策上的改變,更是行動模式上的轉型。當政策有誘因、人民有錢賺、地方有財源,鄉村更新與綠能發展才能真正同步落實,為全球氣候行動貢獻屬於台灣的力量。

我們希望透過公民運動的創意發想,讓地方自治深化、社區再生、環境永續三者合流,我們是能改變台灣鄉村面貌,實現有機農業、綠能發展、木構建築、碳匯交易等一系列永續措施。這樣的制度需要全民參與改革,而非僅靠少數人的努力。

道法自然、公民參與,不是空話。中央集權式的淨零碳排政策,會讓台灣繼續成為全球的後段班!只有全民有誘因,地方政府有誘因、有財源、有權限,透過下而上的改革,讓每個村里、鄉鎮成為行動主體,台灣才有機會推動真正的永續發展,才能將綠能、長照、農村復興全面落實,才能讓「道法自然,公民力量再出發」得以實現!讓我們共同努力,為台灣創造一個更永續的未來。

社區轉型運動 永續實踐路徑

曾旭正(都市改革組織(OURS)監事、台灣心靈生態村協進會理事長)

今天主題之間,有一個核心是貫穿的,那就是眾人行為與意識改變的重要性。談到社會與生活轉型,關鍵在於如何將想法在社區組織裡面實踐、落實,我以一本日本社區實踐的書為參考,看看國外的社區「轉型運動」怎麼推動,來反思我們可以怎麼做。

走向淨零生活與社會轉型

在政府的《2050淨零路徑規劃》裡,涵蓋了台灣要達成淨零必須調整的四大策略,包含能源、產業、生活與社會轉型。其中生活與社會轉型,是社區組織面對永續課題的主要範圍。若仔細去看計畫內容,會發現生活轉型主要談的是「食、衣、住、行」:飲食如何調整、以使用取代擁有、共用交通工具與循環建築等等。策略計畫中也針對民眾的認知與行為分數提出推論目標值,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推論,從生活中各面向引導大眾行為改變、提升綠色生活素養,推動生活與社會整體的轉型。

我常用「如救頭燃」來比喻:如果你頭髮著火了,會不會立即去滅火?還是等它自己熄滅?,或幻想風會幫你吹熄。關鍵在於,我們的社會對於氣候變遷是否有強烈的問題意識?是否真的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老實說這很困難。我們問農民今年氣候是否異常,他們也承認收成變差、天氣更熱,但卻不一定有強烈的緊迫感。

要如何讓大眾真正有感,並願意為此改變行為?我認為在「生活轉型」與「社會轉型」這兩方面,政府政策雖然提出了目標,但要如何真正落實意識與行為改變,這裡面其實需要很多不同的推動方式。我們經常想到透過對話、參與,讓大家更了解問題並改變行為,但具體作法是什麼?通用的步驟呢?如何同時包含意識改變與行動啟動?談論議題的廣度、深度要兼顧,才能讓每個人與組織有內在動力,真正想要關心並有所改變。

我在台灣推動社區營造已經耕耘二十多年,有許多在地組織與居民能互動、溝通、討論並傳遞新資訊。那麼,是不是來思考社區營造能不能把「淨零」納入社區營造議題,並用他們的語言轉化,進入社區場域中傳播與討論?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

「轉型運動」(Transition Movement)源自英國,2006年學者Rob Hopkins帶領學生關注在地問題,將計畫放上網站後引起關注,後來在英國托特尼斯(Totness)實踐,透過網路傳播,在國際上獲得廣泛迴響,十多年來吸引40多國、1200多個地方響應。這當中包含日本的榎本英剛,他聽了Hopkins的演講後深受吸引,於2008年實地參訪,回國後便啟動日本的轉型運動。榎本將成果寫成《日本轉型城鎮:一場連結個人與世界的社區實驗》這本書,中文版由香港的NGO朋友翻譯,我們偶然拿到一本,覺得非常有興趣,拜託獨立書店的朋友幫忙印了數百本,準備在台灣出版。

基本精神:去依賴、強韌性、重創造力

榎本英剛將轉型運動發展出12個明確的步驟,包含組成核心小組、工作團隊,讓社區居民互相帶起行動,與地方政府建立夥伴關係,珍惜老者,與制定節能行動計劃等(詳圖);此外,轉型運動是一場實踐性的倡議運動,有三個基本精神:「去除依賴、強化韌性、發揮創造力」。簡言之,就是讓公民發揮最大程度的創造力,來提高地方面對各項衝擊時的韌性(底蘊),去除對不永續發展系統的依賴。

書中介紹的案例以2009年神奈川縣西北部的「藤野」為例,「轉型藤野」發展出許多充滿創意的行動。例如,以往當地的老人家有互相贈送梅子的習慣,轉型運動就讓年輕人向長者請教梅子的加工製作方式,保存社區傳統也凝聚情感;與過往推動轉型以「危機感」切入相反,週五晚間舉辦「轉型吧」,從有趣的事情著手,認為讓大家感受到成就感,運動才能持續做下去。此外利用開放空間,讓居民一起製作「時間線」,深化社群集體記憶,甚至在311地震後,當地居民意識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自主成立了「藤野電力公司」,讓社區成員學習組裝簡易太陽能板,聚會時還能一起串聯,為當地活動提供乾淨電力。

對台灣的啟發 從小規模試行開始行動

藤野轉型運動的特色是,它不受限於正式組織,先從少數幾人的核心小組開始,慢慢組成工作團隊,而且有清楚的指引操作,引導有意者加入,此外不使用過於抽象、複雜的語言,讓社區居民從生活中的改變做起。例如初期最多只先講「韌性」,而不會馬上談論「淨零」、「ESG」等太過遠大的目標,這讓促進行動的阻力降低不少。

這對台灣的啟發是什麼?我們可以在社區營造的基礎上,先推動地方人士共同關注在地環境議題,再從核心向外渲染擴散,長出更多規模小但有真實力量的工作小組。此外,藤野轉型強調創造力、集體智慧,以解決具體問題為主要目標,建立與行動者能力相稱的組織模式,也是轉型運動能夠成功的一大主因。

這樣的推廣方式,對我們在地方實踐時會很有幫助。過去都說要成立協會來推動議題,我反而覺得看過藤野的經驗以後,我們應該要先找出願意做事的人聚在一起,建立合作的習慣,等到真的需要立案時,再來成立組織也不遲。透過這樣漸進的方式,從小規模試行開始,透過網路平台串聯,集結各地的經驗互相支援,再促成更多人加入,希望今天介紹的藤野轉型運動能夠在台灣的社區裡發生,也讓生活轉型與社會轉型能夠真正實現。現在,就讓我們開始行動吧!

與海共生--海洋保育新倡議

陸曉筠(海委會海洋保育署署長)

台灣作為海洋立國,我們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涵蓋海鳥、珊瑚等多種海洋物種。但面臨氣候變遷、海洋酸化、颱風等衝擊,威脅著海洋生態系統,甚至是社會經濟的穩定。因此,海洋保育不僅是保護物種,更關乎海洋產業與整體經濟的永續,特別是珊瑚白化、寒害與颱風災害等對環境及生態的連帶影響,我們必須以系統性調適與減緩措施來應對。

海保署針對這樣的挑戰,我們推動「與海共生」,海洋的保育不僅僅是投入各種專業的保育行動,更重要的是要強化公民力量,喚醒社會對海洋資源的珍惜與認識。台灣四周都是海,但是大家對於海洋其實是陌生的,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開始覺得自己有一份責任,每一個人都開始改變的時候,就可以做很多事情。所以海保署努力地倡導科學基礎下的政策制定與行動,並且將保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把全民參與加入我們推動海洋永續的目標。

2023-2026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提出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bS),希望透過基礎科研能力的建構,推動調適與減緩措施。在調適方面,聚焦海域棲地生態的調查與復育,並致力於保護與恢復關鍵生態系統,推行珊瑚移植及強化保護區網絡;在減緩措施上,計畫透過海草種植試驗,並與地方政府、社區及企業的合作,擴大沿海碳匯系統的復育,盤點碳匯資源分佈與潛力復育地點,全面提升碳吸存效益以應對氣候挑戰。

海洋生態系、保護區網的建構

         談氣候變遷的調適與減緩,就一定要回歸到怎樣以自然的方式,去跟自然共存、或者是建立共生的機制,海洋生態系建立及海洋保護區網就是核心的工作。海洋保護區跟國土計畫空間設計的概念接近,海洋同樣也在看空間。原本國土計畫裡面有海洋資源區,我們要怎麼對待這一半的藍色國土,利用保護區的劃分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式,但它必須要連帶很好的管理,不能只畫區不去管理,基本上就是沒有太大的效益。若海洋保護區,可以變成一個區網,就可以在調適上發揮非常大的效果,如果某區環境短暫性升溫,或者狀態不好,物種可以透過不同的方式遷移到其他的棲地,讓物種得到比較完整的保護。

從物種保育推進到生態系統建立需要更完整的科研基礎。台灣於2024年通過《海洋保育法》,是以法制化方式推動海洋保育的重要里程碑。該法不僅整合現有的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及濕地系統等保護區,還新增了海洋庇護區與「認定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OECM),解決現行法規中多法、多區的問題。海保署建立了「iocean」的資料倉儲,將各種調查成果整合在平台中,供大眾、學界與管理機構參考,是開放的資源,去支持更科學化的保護行動。例如:在研究資料中便包含了白海豚、小燕鷗等物種的熱點監測,為海洋物種保護奠定了基礎,從而建構一個更完善的區網,建立更為穩定的海洋生態系。

公民參與調適行動--珊瑚礁保育

台灣海洋保護工作的「地方守護計畫」,自2017年起已經進行六年,至今共有68個在地守護團體參與,未來計劃擴展到70個保護區。這些團體包括公民科學家、生態復育行動、近海管理和教育推廣。目前也有更多企業和各類團體也都加入海洋保護的行列,推動海洋保育、ESG議題。我們也會接軌國際30x30目標(2030年以前達成至少30%海洋保護)的推動,擴大受保護海域的面積、提升已有保護區的效能。

台灣的珊瑚礁資源豐富,但面臨氣候變遷和人類活動的雙重挑戰,導致生態健康逐年下降。近年來更因為旅遊與潛水干擾,面臨更為嚴峻的壓力和生態劣化。海保署目前復育行動不僅注重科學依據,還結合公民力量,例如:透過教導潛水愛好者成為公民科學家,參與珊瑚健康狀態的回報與監測。並且建立回報系統,讓大眾可以即時反饋異常情況,幫助政策調整,讓珊瑚礁復育工作能聚焦於高風險區域。針對全球性珊瑚礁白化挑戰,台灣也透過31個監測點長期追蹤珊瑚健康,進一步累積數據資源,為未來更全面的珊瑚保護與調適策略奠定基礎。

氣候減緩解方:藍碳策略

藍碳是近期氣候變遷與淨零排放議題中的重要減緩策略之一,台灣的藍碳保育工作以生態系統的價值復育為核心,聚焦於海草床、紅樹林與鹽沼三大生態系統。為了實現長期復育與保護,已啟動一系列措施(詳圖),包括基線調查、技術創新與合作網絡的建立。方法學的部分,目前環境部會繼續修正跟審查。在海保署的計畫,藍碳工作的目標不僅是計算藍碳增量,更在意的是恢復其生態功能與生態價值。目前這部分選定了澎湖、雲嘉南與小琉球等地作為優先復育地區。台灣多颱風,復育行動更需要加強技術,來克服風災對海草床穩定性、生存率的挑戰,這部分依然很需要在地團體、NGO和企業共同合作,構建海洋保育共同守護的行動模式。

過去,在環教現場,我們經常用雙手抱胸的實驗,來體驗進行改變習慣姿勢的過程,也許會不舒服、需要適應,但不表示不可能。氣候變遷和海洋保護的挑戰需要公民積極參與和改變習慣,對某一些習慣海上自由活動的人來說,法規與政策可能讓大家感覺不方便,但這是為了保護那些無法言語的海洋生物。因此,「與海共生」的關鍵在於促進公民對環境的理解和支持,大家可以從改變個人思維開始,共同為海洋和氣候保護做出努力。

喚醒公民意識 持續台灣生命力

蔡嘉陽(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從政客到庶民,每個人都會說:「我愛台灣!」可是,你愛的是什麼樣的台灣?是一個擁有豐富自然生態、深厚文化與歷史底蘊的土地,還是那個以金錢、權力、短視開發為主軸,被高樓與工業煙囪所扭曲的島嶼?現今許多握有決策權力的人,不斷強調「愛台灣」,卻在實際行動中貶抑這片土地的價值。他們關注的是民調起伏、連任與否與政黨利益,而非為子孫留下一片健康、美好的環境。

錯置開發與環境代價

一個具體案例:濁水溪千百年來沖積出彰化、雲林一帶的肥沃平原,是台灣最大、最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然而,為了六輕石化工業,原本用於灌溉農業的水竟被拿來供應工廠,為了穩定水源,更在濁水溪上強行建造集集攔河堰。這項人工設施破壞了原本自然的泥砂運移和河川生態,使得上游迅速淤積,下游砂塵暴日益嚴重。政府二十年來年年花費巨額預算治水整治,嘗試包括植栽防塵網、集水形成濕地、蓋黑網、覆稻草梗等種種工法,都在數月內功虧一簣。三年耗資十億,問題依然嚴重。民間環團早已要求拆除集集攔河堰,恢復濁水溪自然功能,但政府遲遲不肯面對。這種不計後果、只顧眼前經濟利益的決策,真的是「愛台灣」嗎?

2021年的藻礁公投亦是痛心案例。藻礁團隊並非純粹反對三接,而是主張政府應考慮台北港、林口港等不破壞藻礁的替代地點。政府卻以「來不及」為由,執意在大潭藻礁區推動開發。退潮時施工棧橋直接壓在藻礁上,我們每半年以空拍紀錄環境變化,清楚見證人為破壞軌跡。在缺乏良好制度與環境價值共識下,公投淪為政治操作工具,難以真正落實環境正義。

過去這些年,我們填海造陸速度比英國一百五十年累積的規劃還快,留下了大片閒置土地。英國在工業衰退後,努力將閒置工業區恢復為濕地或野生動物棲地,以平衡經濟與生態。在台灣卻因擔心「生態太好會影響工業地出售」而拒絕生態修復。甚至,曾有廠商主動想保留一半土地給水鳥棲地,創造工業與生態共存模式,卻遭工業局以不符地目法規卡死,最終那塊地淪為事業廢棄物與太陽能板堆置場。顯示政府在政策法規思維的僵化,我們沉迷於短期利得,不願為自然環境留下一席之地。

從濁水溪淤積到藻礁破壞,從閒置工業地到填海造陸的失衡,我們看到的不是環評制度的嚴謹,而是決策背後的短視與政治操作。種種錯置開發所付出的環境代價,映射出台灣在國土規劃中缺乏長遠策略與生態智慧。

公民力量與社會變革

面對這些矛盾,我們該如何自處?長久以來,研究者被教導不該對研究結果有價值判斷,把數據交給決策者參考即可。但經過二十年思考,我深信研究方法可以中立,科學結果卻不能沒有價值立場。我們必須為那些無法發聲、無投票權的生物和生態系統發聲,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去討好決策者。科學家、學者本身要擁有公民意識和核心價值,對錯誤的政策與盲目的開發勇於提出批判。

回顧1986年以後,台灣最大規模的公民環境運動是2011年的反國光石化。當時,不論在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年代,國光石化計畫都被視為「重大建設」,而面對彰化濕地與白海豚棲地面臨嚴重威脅,卻無人敢公開反對。當年有幸參與這場行動,我們用白海豚的意象訴求保育濕地,並透過全國動員、學者連署、環境信託、總統府前的「石化亡國」行動、大甲媽遶境,以及明信片運動,將這個議題從地方,帶動到全台。

原本對白海豚與國光石化全然陌生的馬英九總統,最終在2011年4月22日宣布停建國光石化。雖然停建的決策過程仍顯荒謬,像古代皇帝一句「刀下留人」,終止當初大家都認為很重要的開發案,而非透過嚴謹環評做出結論,但至少那一次,公民力量成功撼動政治決策,這顯示出台灣公民意識的潛力與價值。

號召公民  共同守護這塊土地的未來

然而,我們不能留念個別的勝利,國光石化是在公民壓力下喊停,但藻礁卻在制度缺陷下無法逆轉。面對未來,我們需要更加成熟的公民社會,過去是君權神授,如今是君權民授,政治人物由公民選出,我們有責任監督領袖和官員,以免他們只顧政治權謀與經濟盤算,而忽略土地的永續。

當公民具備理性、獨立思考與核心價值,政治人物便不敢恣意妄為,不敢輕易犧牲生態與土地的未來。我們不需要英雄時代,而是公民時代。當每個人都具備公民意識,願意關心國土、生態、文化與歷史,政策方向自然會轉向更永續的道路。

台灣未來的希望不在少數菁英的決策,而在全民的覺醒與行動。唯有更多公民挺身而出,結合研究者的良知與創新思維,將環境價值納入政治經濟考量,我們才能真正改變台灣的開發模式,實現公平正義和永續發展的未來。讓我們共同努力,使「愛台灣」不再是空洞口號,而是深植於每個公民心中的實際行動與承諾。

Q&A

Q

第一個問題,台電的核四重建碼頭導致福隆沙灘斷崖式流失,流失的沙把附近的珊瑚礁蓋住了, 為什麼會這樣?去年我們到總統府見蔡總統時,海委會主委說可以幫忙,但之後沒有行動?另一個問題,在國土規劃裡面,核四場地還是核能用地嗎?蘇貞昌院長應該已經把低密度人口取消,核安會也不承認這地方是核電廠,如果還是,這樣合理嗎?

陸曉筠:

先稍微釐清幾件事情,第一個是強調科學數據這件事情,我們是不是有足夠基礎的資料跟基礎數據來判斷您所說的事情?所以,就官方的立場,我們一定會要有公正的數據,數據的累積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這個也是海洋科學這十多年一直努力的事情。

當這些資料放到平台上面,大家一起多方面來討論的時候,是一個比較公開透明的程序,就像您剛剛提到的,不管是檢舉漂沙、還是侵蝕,這件事情至少就我現在看到的狀態,我們有一個比較完整的回應系統,建議您用正式的書件方式提出,我們就會有正式書件的說明,把這個的位置或狀態告訴我們,我們會去做評估。

珊瑚礁的部分是我們的權責,我們就可以提供協助;如果是海岸侵蝕的部分,可能會是經濟部水利署,我們會把這個申訴轉文去水利署,建議您可以用正式方式提供給我們,我們就會收件處理。

林秉勳:

核四部分,我要說明一下,因為你問的是國土計畫法已經寫在那裡的東西,國土計畫法假設要劃分區分類進行管制,碰到都市計畫就要維持,還是依都市計畫的規定。.你剛問東北角風景特定區就是就是都市計畫,假設核電它是劃做特定專用區,不是透過國土計畫直接改劃,是要依都市計畫程序,例外是,假設國土計畫認為資源特殊有需要保護,可依國土計畫指導都市計畫劃作國土保育地區第四類,可是改劃又不是直接改成都市計畫,還是要透過都市計畫法程序去改劃。

所以剛剛這問題因為是都市計畫,以新北市國土計畫所提的都市計畫部分,現在是劃作城鄉發展地區的第一類,所以,國土計畫不會去改動都市計畫的分區分類,現在是什麼分區,就還是維持。不過您的建議,是可以提到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去做必要與妥適性的檢討,讓新北市政府,或是風景特定區計畫擬訂機關檢討修正時再考慮一下。

 

Q

現在很多企業都在編永續報告書,可是有些高污染產業,一面編永續報告書,一面又繼續從事高污染、破壞環境的行動,這種漂綠的行為,想請教在座各位先進,應該怎麼樣去申訴,或是修改制度,來避免漂綠的歪風? 

蔡玲儀:

確實,全球大家都要減碳,都要針對應氣候變遷的影響有所作為,企業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可是假設企業他不是真減碳,只是為了要拿這個名,然後來賺取他自身的利益,我們把它稱作漂綠。

避免漂綠最重要的一個方式就是disclosure, 就是資訊的揭露、公開揭露,不管是在金管會對於上市上櫃要求永續報告書的揭露,或者環境部我們現在開始對於碳盤查或碳足跡的標示,甚至很多企業去宣告說他做碳中和,我們也因應地訂出了企業宣告碳中和的指引,其實這都是我們希望企業真的減碳,當真正減碳企業的資訊揭露以後,大家能夠去認同這樣的企業。

曾旭正:

剛剛這個朋友提到企業做報告,有可能並不是那麼真實能達到效果,以我剛剛講的轉型運動來說,我會建議找兩三位朋友,談一談這個問題,有興趣就去挖掘,因為企業永續報告書都會上網公開,去把它弄清楚,就可以變成一個公民行動,而不是只是停留在想法,全民都可以去督促,讓企業把他們該做的事情做得更好。

Q

現在太陽能板跟電動車的電池會對環境造成影響,有什麼配套措施嗎?現在有什麼回收機制? 

蔡玲儀:

現在政府對於太陽光電已經都有強制負責回收的機制,電池也是,其實這個法規要求生產者,必須一開始就負擔回收責任,讓整個循環裡面至少不會是隨意的丟棄,其他細項的資訊也都在環境部的網站上面公告,您可以上網了解。

Q

曾參加過兩次聯合國的地球高峰會,是民間團體代表,也一直辦各種形式的研討會,基金會這活動很有意義,建議明年再辦。明年4月到10月日本要舉辦世界博覽會,估計有30萬台灣人去參觀,可以鼓勵參觀博覽會的團體或專家來心得交流。

余範英:

在這裡,再次呼籲政府要作領頭羊!過去行政院永續會也曾扮演積極角色,每年都會頒獎給行政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公民團體作為表揚,也會逐年提出年度行動綱領,有年度的追蹤、評比,如今卻冷清許多。看到民間團體、有經驗的長者還在持續,面對問題直言不諱,聽到民間團體說:政府不推,我們自己來!政府做得慢,我們仍有責任世代傳承,我們絕不放棄!

結語

蔡玲儀(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

去年二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幾番波折終於把碳費的收費辦法及費率定下來。過去,國家花了太多時間討論數字,包括減碳目標跟基準點,及可以減排的數量?討論碳費費率時,計較一噸要多少錢?優惠費率是多少?這些事情固然重要,也的確會帶動減碳行動的雄心。

但我跟余董事長討論研討會方向時,她提及更重要的是要思考Nature based solution。我們不只推動氣候調適、減緩,而是在做氣候變遷工作時,必須「以人為核心」,要想到的應該是自然保育、是整個永續發展。因此,「道法自然」成為我們論壇最想談的核心思考跟主軸。

最近,農業部提了兩個方法學,環境部已經審查通過。一個是森林經營方法學,一個是竹林方法學,這兩個方法學最大的特點就是經營,是對於既有的林,長得不好的進行疏伐,砍下來的木頭,有二氧化碳在這裡面。農業部希望把砍下來的木頭鼓勵做成國產材,做碳封存。至於,怎麼去追蹤呢?在這個方法學裡面,農業部建立國產材的追蹤平台,藉由這個方法學鼓勵國人愛用國產材。未來相關方法學的推廣,會需要農民跟農會的參與,需要「人」與地方的一起合作推動。

雖然,CCPI 的評比有爭議,不宜全然評斷我們的努力,仍有很多事情要繼續做,今天有三個署在這邊,有很多專家在這裡,提出很多想法要去落實,明年再來看一看,今天舉辦「道法自然,公民力量再出發」的論壇,是否產生功效。

非常謝謝大家參與,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會再接再厲,做公私協力的後盾! 

余範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氣侯變遷與台灣環境議題的追蹤,基金會走了三、四十年,仍一直在走。我們每年聚集、追蹤、整理相關的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注入,作歸納、也提出建言反思,今天好朋友們的聚集,是傳承、是感動。

近期觀察COP29會議回歸自然的倡議,仍是雷聲大雨點小,面對氣候調適、減緩,自然解方,台灣相對於那些還要祈求別人幫助的未開發中國家,因及早為減緩、調適布局,尚有因應的實力,這些實力多緣自於今天出席的老師們,在永續發展上的契而不捨。感謝長年注入心血的老友!

蘇煥智縣長及曾旭正來自台南,蘇縣長早期即主張地方自治要以村里自治為基礎,推動社區營造,藉公民社會的力量,讓環境永續工作得以前行,今日仍值得重視。

參與有年,深知過去推動環境永續,在於連接的不夠,沒有辦法有整體觀;有的行動積極度不夠,所累積、產生的效果不彰。這些年,蔡玲儀署長致力「加強能力建構」,希望從上位行政體系到基層公民力量得以展現,目睹演進過程中,公務同仁在行政系統裡的努力不懈,我們寄與厚望。

氣候變遷挑戰仍然劇烈,大家一起加油!

延伸閱讀

減緩、調適—道法自然 氣候變遷治理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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