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首度有勞方代表出席 催生法律
由民間學者草擬的「媒體議價法」將由民進黨立委范雲提案。范雲與多位立委15日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專家學者、數位平台、以及第一線產製新聞的媒體業勞工代表提供建議。過去,少有第一線記者在媒體議價議題中發聲,這也是第一次在相關會議中,有勞方代表聲音出現。
數位部將媒體議價列優先 三月再進行談話
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辦公室15日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議題召開公聽會,范雲表示,大型跨國平台如Google、Meta,長期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又同時占去國內7至8成的數位廣告,近乎壟斷國內的數位廣告市場。她嚴正指出,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若不設法改善,恐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
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工商時報》社長陳國瑋強調,立法是使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政府在其中應積極推動;其中分潤機制、或者成立特別基金等模式皆持開放態度,惟應必須在透明、獨立、公正的機制下,訂定合理分潤或分配比例金額。
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專委陳慧慧簡報時表示,數位部已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與新聞產業業者溝通」列為優先工作,將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文化部共同合作,再邀集雙方進行第二輪對話會議,公平會必要時也會協助新聞產業辦理申請聯合行為豁免。
改變媒體勞動環境 挽救第四權
至於新聞從業人員勞動權益,張廖萬堅指出,新聞業起薪每況愈下,20年來記者薪資停滯、人力變少,這和大型數位平台寡占廣告收入不無關係。即使傳統媒體已順應趨勢轉向數位化,然而數位廣告分配不均,僅有少部分流向終端內容產製者。張廖萬堅支持以立法方式規範大型數位平台應和新聞業協商合理分潤,健全新聞經營環境,使記者有合理的薪資與勞動條件。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也指出,日益惡化的媒體環境,使得媒體養不起記者、扎實的採訪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快速的記錄與發稿,但媒體重要的是監督、是第四權。因此,他呼籲議價過程必須有勞工參與,並提撥部分分潤投入於「強化第四權韌性」,補助優質報導或調查計畫,並由業者、工作者、數位平台、NGO(非政府組織)與專家學者共同監督。
台灣記者協會也表示,平台付費給媒體,事實上是付給媒體經營者,這個制度是否能夠確保新聞專業工作重建、保障新聞,這也是第一線記者所關注的;此外,建議也加入二次分配機制,也就是以平台費用建立優質報導基金,由專業新聞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