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夢2050淨零碳排 專家獻策溫管法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自2015年7月上路後,環保署將修法並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8月30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修法草案應納入2050淨零排放目標。
專家在昨日環保署與余紀忠文教基金會共同舉辦的「氣候變遷、零碳賽局」研討會指出,政府應盤點2050年淨零碳排的政策工具,並擬定減碳具體路徑,藉此引導加快減碳腳步。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余範英表示,在這樣一個動亂的全球化態勢下,參與氣候變遷的改變讓我們每個人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這樣的精神與行動要世代交替。
環保署環管處處長蔡玲儀指出,環保署於今年7月1日設立氣候變遷辦公室,首要工作為儘速完成《溫管法》修法,該法也擬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各界要求應立法儘速規畫徵收碳定價,透過加速產業低碳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因此徵收碳費制度將併同修正法案,並我動淨零排放路徑評估,由行政院組成跨部會協調小組,近期就會提出預告版本。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表示,2050年淨零碳排不只是環境、產業轉型的議題,「氣候人權」、「脆弱族群」應納入氣候決策與立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目前國家欠缺減碳的具體路徑與配套措施,政府應該要務實盤點2050年淨零碳排的政策工具,並擬定具體減碳路徑,否則就只是不斷討論、訂目標,然後再跳票。
中央研究院劉兆漢院士則從人的行為人的發展核心價值出發,建議可以各國有效的公約作為參考基礎,並強調我國需要智慧型的電網分配能源,利用AI分散式的發電。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范建得教授認為,當前我國氣候法制的根本問題。在體制上,欠缺聯結國際發展體制之宏觀;在理念上,缺少國家承擔維護與禁止傷害環境之足夠氣度;在內容上,應補強對於環境之理解,銜接環境基本法的氣候法制 ;在實定法層面上,欠缺本諸科學為基礎來通盤型塑、設計、推動、落實政策應具備之組織、行為、作用法制;在組織上,欠缺氣候變遷事務之定義及其權責機關;在經濟、社會與文化層面上,欠缺能源史觀及應有的人權思維。
前經濟部能源局局長葉惠青強調,淨零碳排下的經濟模式將以環保永續、碳排脫鉤、碳定價產品市場的供需為主,綠色金融的發展也將影響未來的投資與產業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