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弱勢更弱勢 環團:碳費應用於推動「公正轉型」
政大今天舉辦「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座談會」,邀請產官學等各界專家聚焦碳費及碳稅議題,環團指出,未來應監督碳費收取後的實際用途,與其優先分配給排碳大戶,更應用來推動「公正轉型」,未來面臨氣候變遷及淨零排放的過程中,才不會讓弱勢更為弱勢。
目前溫管法修法草案當中,氣候相關政策的最高協調機關為行政院永續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說,環保署雖然於2015年公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但依照目前行政組織架構,環保署難以督促各部會落實減碳工作,因此現在才有必要重新檢討、修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林彥廷說,應設立類似行政院科技會報的「行政院氣候變遷會報」,由行政院指揮,並如同科技會報掌握科技預算一樣,氣候變遷會報也要掌握相關氣候預算、碳費到整個氣候基金的規畫,畢竟未來若碳費費率變高,環保署可能難以掌握規模如此龐大的基金。
除了費率設定以外,林彥廷說,更重要的議題是「碳費要用在哪裡」,環保署過去強調會使用在減碳或調適工作上,但與其將基金優先分配給排碳大戶做減碳,更應該廣泛用於公正轉型或調適,在氣候變遷、淨零碳排的過程中,才不會讓弱勢更為弱勢。
林彥廷說,碳費目的是落實氣候正義跟汙染者付費原則,讓費率維持相當的基準,收入分配給綠色、公正轉型,乃至於地方治理、公民參與等領域,未來收費後要有良好的監督機制。
我國2030年減碳目標原訂比基準年減少20%,但隨著國際趨勢及我國宣示2050年淨零目標,環保署將於年底公布新的2030年減碳目標。林彥廷表示,根據溫管法民間版草案主張,第一就是要確保法定減量目標,因此2050年淨零排放一定要入法,至於階段管制目標,包括2030、2040年等中期目標是否也要入法,可以等年底2030年減碳目標出爐再來觀察,但經濟部可能是一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