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2024年開徵 政院拍板
行政院會昨天討論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淨零排放入法。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二○五○年淨零排放入法。同時建立碳定價機制,採分階段徵收、先大後小,預計二○二四年起開徵碳費,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環保團體批評,政院版草案將降低排放源對外部成本內部化的責任,如此一來台灣減碳全靠自願行動,一次減碳可享多重優惠,完全是本末倒置,也將導致台灣二○五○年淨零之路遙遙無期。
此外,二○五○淨零碳排雖入法,但二○三○年減碳目標檢討仍無著落,外界要求政府提更具體方案。
環保署去年公告修正草案,國發會也在今年三月公布台灣「二○五○淨零排放路徑」,行政院昨天提出院版修法草案,五大重點包括二○五○淨零排放目標入法、提升減碳治理層級、穩健實施碳定價、建置碳盤查法規與系統、訂定效能標準。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是完備氣候法治的第一步,也兼具指標性與實質性意義。
長期減碳目標方面,從現行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二○五○年排放量降為二○○五年排放量五成以下,修正為二○五○年溫室氣體零排放。同時提升氣候治理層級,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與整合氣候治理基本方針及重大原則,地方政府也應設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為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及各期階段管制目標,修法規範得分階段對直接、間接排放源徵收碳費,並將收入專款用於輔導、補助及獎勵溫室氣體減量及技術研究工作。
碳費徵收方面,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表示,碳費徵收預計下半年啟動徵詢企業與民間意見,將由大到小分階段徵收。目前盤點出首波徵收碳費企業二八七家;另外,企業若提出自主管理計畫,可適用優惠費率,估計在二○二四至二○二五年之間實施徵收。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院版草案與環保署差異,包含將「公正轉型」納入永續會督導各項氣候變遷工作中的項目之一;其次為明確提出碳費徵收對象,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可適用優惠費率;第三是放寬碳盤查驗證機構資格,除國際機構,凡經過認證的國內機構均可。
針對環團質疑母法未設碳費「地板」、提供優惠費率是對企業「大放送」。蔡玲儀表示,費率訂定因素多,將於子法中溝通訂定;至於優惠,她指出,碳定價本來就是希望加速產業減碳力道與國家目標相符,才會藉此誘因,促使產業加速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