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人事案召在野否決 27位被提名人皆未過關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已於7月31日屆滿卸任,立法院今(29)日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表決,國民黨、民眾黨藉人數優勢,否決監委提名人選。監察院先前表示,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業務仍照常運作,陳情案件均正常進行收件與登記,但要等到監察委員到任後,才能依法續行辦理,且暫無法辦理監察委員接見民眾、立案調查及相關審議程序等職權行使事項。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包含正副院長在內,設監察委員29人,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總統賴清德6月11日公布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副院長被提名人王榮璋,以及另27名監委被提名人,但原獲提名的國民黨前立委廖婉汝、新北市前副市長謝政達後續撤回提名。
監察院存廢再起 在野 一致不同意監院人事同意權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受訪時指出,廢除監察院是民眾黨在2024總統大選後的主張,這也是民進黨幾十年來的一貫主張;而監察院近年「極端雙標」已淪為打擊政敵的工具,執政黨對其數十年來廢除監院的政治承諾應給出說明。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則指出,監察院去年受理超過8萬2000件人民陳情案,但實際處理的只有1300多件,比例1.6%,預算卻從原本的22億暴增到29億;再者,過去監察院調查、彈劾各種案子,明顯充滿雙標;最後,監察委員濫用公務車,沒有做好表率。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認為,「我們一定都是理性審查、審慎監督。立法委員在做質詢的時候、在做詢答的時候,其實也都有所本,並且把過去這些監委的言行舉止主張全部都一五一十攤在陽光下。所以合不合適、適不適任,能不能未來擔任監察委員,之後獨立行使監察委員的工作,我想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
綠委:沒廢監察院前功能要在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投票應該是要看這個人的專業、經歷,是否適任監察委員,而不是開了公聽會、審查會,到最後仍是因黨團立場投票、一致性封殺,這有一點開玩笑,把立法院審查變成過水。
莊瑞雄說,執政黨同樣也對監察院不滿,甚至認為要把監察院廢掉,但這些主張不是用嘴巴喊,「修憲、公投,就這麼簡單」,但監察院還沒廢掉以前,功能要繼續存在,包括對於機關的糾正,對官員的彈劾,以及老百姓的陳情案。他認為,在野黨杯葛人事案,導致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只能收集資料,無法做出處分,最後只能停擺。
監察院沒監委 民眾可陳情檢舉但「無法辦理」
據監察院8月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業務仍照常運作,民眾可繼續透過臨櫃、郵寄或網路方式提出陳情。監察院表示,陳情案件均正常進行收件與登記,將先就案件內容審慎研析後,等待監察委員到任後依法續行辦理,另因監察委員尚未就任,暫無法辦理監察委員接見民眾、立案調查及相關審議程序等職權行使事項。
監察院說,作為陽光四法執行機關,有關申報受理、資訊公開、民眾檢舉、法令諮詢、查閱服務、授權介接、法令宣導、廉政專刊等各項一般行政服務,均維持正常運作,依據相關法令規定,由監察委員組成之廉政委員會目前暫無法組成及召開,相關案件審議、裁罰及行政處分作業暫無法進行,陽光四法違規案件依法應公告之裁罰資訊等,也暫緩辦理。
監察院表示,為維護人民陳情權益等各項監察權之行使、廉政監督功能及國家人權保障機制正常運作,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第七屆監察委員行使同意權案及相關預算案審議,使監察院各項法定職權得以依法確實行使,確保人民權益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