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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對網路平台的管制,一直是討論不斷的話題,近年來歐盟、美國、台灣政府幾乎同時對管理網路平台,推動重大的法律與行政管制。為何台灣「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強烈反彈並急踩煞車,而歐盟的數位服務法7月初在歐洲議會投票通過後,立法程序持續樂觀推進?數位平台與國家權力的競爭,才正要進入新局勢。
NCC推動《數位中介法》引起各界疑慮,負面聲量不到一周就飆破四倍,原本要在上週五舉行的公聽會更臨時喊停。行政院長蘇貞昌23日受訪時,則表態出現轉機:「像數位中介法這種沒有共識的法案,政院不會支持繼續推動。」
連日各界因數位中介法吵得沸沸揚揚,NCC 在21日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法僅為草案初版,尚未提送到行政院與立法院,所以沒有「需要撤回」的問題。數位中介法草案內容為何?是否危害言論自由?各單位與民間企業反應為何?以下為完整整理。
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各界關注,對不刪假訊息或管理不當者,最高可處 500 萬元罰鍰,引法議論; 18 日舉辦第三場公開說明會,多數業者對該法表達了不安,認為法令制定不清,政府可以用個案管理單方面「想管就管」。法案還未上路,就引發管制言論自由質疑,學者更憂心將衝擊數位經濟發展。
「 18 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即將年底與九合一大選同時舉行,面對 965 萬張同意票高門檻,支持該政策的政黨,近期內紛紛呼籲選民領票支持。民進黨更大動作在 17 日舉行「民主前進挺 18 」記者會,身兼黨主席蔡英文總統指出,台灣要跟上世界,透過修憲讓世界看到台灣對民主的信念。
政治人物學歷爭議不斷,從國民黨籍李眉蓁到民進黨籍林智堅,無一倖免。學術界研究生、教授發起「大學授予政治人物學位應有公眾監督機制」連署,提出4點呼籲,其中包括要求教育部正視論文代寫問題,建立吹哨人保護機制;強調教育部應訂定相關標準,如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之上限,並對論文指導教授訂定究責機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一口氣規管包括臉書、YouTube等5大類平台,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1,000 萬元。政府稱通過草案能讓各方協力參與網絡的治理,確保民眾網絡基本人權,更能讓資訊在網絡上自由流通;然而,相關法令設計引發外界疑慮,箝制、限縮言論自由輿論的隱憂浮上檯面。
歐盟22日一口氣在4項對抗氣候變遷的立法上取得進展,包括將規定2030年前化學農藥用量減少50%、鋼鐵等產業的碳交易補貼將提早結束、碳邊境稅的適用產品範圍將擴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