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改革今年要做總體檢 碳盤查列入審查重點
環境部推動環評改革,今年展開「總體檢」。據了解,環評作業準則中擬納入氣候變遷、社會影響、原住民三大新興議題;針對氣候變遷議題,除建議應提升相關氣候調適計畫,也正討論擴大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涵蓋範疇、以及在環評時納入更完整的碳盤查。
盤點流程、範圍與新興議題 碳盤查列入重點(2025.01.02/經濟日報)
為讓環評兼顧實務運作及回應各界期待,環境部委託環境法律人協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總體檢專案計畫」,第一步先以問卷方式蒐集各界意見,作為未來環評修法參考。
據了解,環評總體檢將分為三大階段,首先將分析國內外制度差異並評估法制化可行性,以線上問卷廣邀各界意見,舉辦四場環評法制檢討座談會,預計在3月舉行兩場專家學者座談會,制定環評制度改善建議。
環境部官員透露,多年來反覆被提出的問題,若有凝聚共識,確實會納入未來修法方向,且這次定義為總體檢,是因為盤點項目高達十三項,從流程、環評細項到範圍認定標準、新興議題、審查結論做法、環評效力範圍、環評審議委員會、相關主管機關、技術顧問機構、環評通過後的執行與監督、中央與地方的分工、以及環評通過後的變遷與改變、公民訴訟、以及政策環評。
外界認為修法呼聲最高、應馬上納入環評準則的新興議題,將聚焦在原住民、氣候變遷與社會影響等三議題。
針對氣候變遷,正考慮將「溫室氣體排放要求」納入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將範疇界定要求從現行推估施工與營運階段溫室氣體排放量,涵蓋至上下游供應鏈,並且具體要求在環評時納入直接排放、間接排放以及碳足跡等碳盤查;同時也要希望能再提升環評對氣候變遷適應能力的要求。
透過問卷彙整意見之後,環境部規劃5月舉辦專家座談會制定草案,6月在北中南東舉辦座談會。7月至8月間召開可行性研商會,邀集中央與地方、專家學者討論「環評制度精進建議措施」,下半年提出環評總體檢專案計畫的定案。
去年權限下放地方遭抨擊 總體檢已有預告(2024.11.14/太報)
去(2024)年11月,環境部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擬將漁港、學校、旅館、太陽光電等開發案的環評,改由地方政府審查,環保團體痛批「權限下放地方」恐釀成環保災難。對此,環境部長彭啓明後來表示,明(2025)年將有中央與地方的環評總體檢,外界認為有問題的環評案都攤開來讓大家檢視。
立法院邀請彭啓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彭啓明會前被問到此事表示,地方政府的環評有50到60位人力,而環評還要伴隨監督,如果地方弱化監督,對環境保護就是很大的傷害,過去3到4年中央和地方環評就有委託的情況,目前暫不修正旅館、文教設施及光電開發案,還是交由中央來審查,不過委託地方的旅館還是希望地方來審查,希望輔導地方也要有環評能力。
立委王育敏質詢指出,若重要的環評要交給地方,環保署升格環境部的意義何在?總統賴清德才說面對地方勢力和勾結絕不寬貸,現在把光電等案子交給地方審查,不就是官官相護?彭啓明承諾,目前文教設施、旅館、光電等案,還是由中央來審查。
彭啓明也說,有些縣市確實沒有環評直播,環境部已經委託一些NGO執行環評總體檢,會把過去3到4年中央與地方環評的好壞情況都攤開來讓大家安心,希望明年底能呈現給大家來看,找出到底哪些案件是有問題的,而不是把壓力都丟給中央,在程序更公開下,各界參與也可以更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