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數位到AI時代的影響與方針】活動紀錄整理
從數位浪潮到AI衝擊,余紀中文教基金會長期關注科技革新對社會與產業之影響,11月23日舉辦【從數位到AI時代的影響與方針】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界多位專家學者,針對不同層面深入剖析、對話,一同探討未來的因應之道。
開場由國立成功大學郭耀煌副校長,以事前錄製的致詞影片,祝福本次研討會成功舉行。隨後由現場貴賓數位發展部黃彥男部長致詞,黃部長點出人工智慧的影響層面廣泛,且宛如黑盒子,如何信任並與之共存共榮,將是重要的課題,從而帶出本次研討會主題的重要性。
本次研討會由數位轉型學院創辦人詹文男院長主持,詹院長以自身使用生成式AI的經驗作為引言,指出AI發展之快速,加上逼近真人的文字與推理邏輯能力,將會為城市治理、產業發展、教育轉型與立法政策的推動,帶來不容小覷的影響。
桃園市市長 張善政:台灣AI城市治理與政府角色
首位講者為桃園市政府張善政市長,帶來他在市府內推動組織架構改革,如何規劃與追求智慧城市治理的經驗,以及吸引產業創新、投資於桃園市的計畫,他特別強調「歡迎失敗經驗」的開放心態,期許讓桃園市累積相關經驗,成為AI城市治理的先驅,並進一步推廣至國內外各地。
張市長首先指出,傳統的政府組織已不能應對新的數位挑戰,為了推動全面向的「AI時代數位城市」,第一要務是進行組織改造。將原本市府既有的跨部會組織,負責政策前瞻規劃與執行考核的「研究考核委員會」,與資訊科技局合併,組成「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讓擁有資訊科技專業的資科局能夠透過委員會的力量,推動市府內跨部會的數位轉型。
第二點是人才培育,舉辦各種進修課程、專案實作工作坊,為市府內公務員進行數位培力,提升科技素養與資訊應用能力,並設計激勵機制,例如創新提案競賽,鼓勵市府同仁針對市政問題,結合數位科技提出解方,解決城市問題並提升市府效率。
第三點是產業發展,張市長表示,市政府現在應該要「勇敢地當白老鼠」,以市政問題作為平台,讓廠商測試其創新技術與方法,並從失敗的嘗試裡汲取經驗,目標是讓桃園市成為AI產業的技術孕育基地,並為有朝一日能將成功案例推廣出去而做準備。
演講最後,張市長舉出數個市政案例作為例證,諸如影像辨識於機車噪音管制的應用、AI空汙感測器,以及救護車緊急路線的即時運算,展示了運用人工智慧於市政解方的可能性,並以此句作結:
「要把智慧城市做好,第一組織要動起來,第二人才要燒熱,第三產業要跟你一條心,不能說失敗就罰你錢,這樣產業才會跟你一起成長。」
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 呂正華:AI時代產業佈局與因應
第二位講者工總呂正華秘書長,引用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裡的「五大信賴產業」―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與次世代通訊,說明當前政府的產業佈局策略,其中也將引入生成式AI,協助達成各種目標。
呂秘書長舉例,彰濱工業園區的緞帶觀光工廠,為了順利銷出產品,必須抓緊國外聖誕節慶時的服飾潮流,包含配色、款式與行銷文宣,過往的本土企業往往缺乏這方面的能力,但是在生成式AI的輔助下,廠商能夠有效與外國客戶溝通,掌握市場最新趨勢並進行改良,促進廠商升級與轉型。
以緞帶工廠的經驗為例,呂秘書長指出,台灣需要建立本土的AI產業生態系,從AI的核心技術能力,到軟硬體整合,以及提供顧問服務與延伸至各行各業的應用能力,都需要有對應的廠商提供產品、服務。於此,政府提出「AI能量登錄機制」,希望掌握國內相關廠商量能。
呂秘書長認為,從產界到學界,台灣有足夠的能量發展AI產業生態系,可以應用於智慧製造工廠,結合AI、物聯網(IoT)與機器人,促進產業升級;又或者以虛實融合的方式,應用AI於模擬、數據分析等,改善商業上的產品生命週期、供應鏈與客戶關係管理,都是可發展的方向。
其中,政府的責任在於創造良好環境,提供人才、基礎設施,並吸引投資與技術創新。除了給予補助,還有結盟策略,選定較有優勢的領域,讓大小企業合作,形成示範案例後再向外推廣。例如桃園智慧製造服務中心、亞洲矽谷3.0方案,目標都是促進新創技術成長,使產業鏈完整。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系助理教授 葉志良:數位治理趨勢與AI立法抉擇
葉志良教授的研究專業包含資訊隱私、智財權、通訊傳播法律與網路法律。他首先提到歐盟在數位立法方面的指標性地位,並建議台灣應該先觀察國外的做法,再回頭反思適合本地脈絡的立法抉擇。
葉教授說明,歐盟對於數位政策的規劃相當全面且長遠,目標是要在開放的網路世界中建立起數位主權(digital sovereignty)。自2018年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後,更展現在數位主權方面的積極態度,希望制定出自身適用的標準,特別是關於隱私與信任方面。
儘管「極為困難」,葉教授仍快速簡介了幾項重要的歐盟法案,例如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 DSA)。該法針對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進行規範,採累加義務模式,線上平台的規模愈大,所受的管制也愈多,這些限制包含禁止針對未成年人數據進行廣告、確認並刪除非法內容,以及額外的透明度要求等。
其中最重要的法案,當屬《人工智慧法》(EU AI Act)。此乃全球第一部為監管AI科技而立的法律,主要關心的是當AI侵害個人權利時的法律責任分配,與演算法的揭露程度。該法依技術重要性劃分風險等級,做出不同強度的規範:包含禁止生物辨識/監視,例如人臉的情緒辨識,以及要求開發者登記AI模型並標示AI生成內容,且禁止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被用於訓練模型等。
來源:EU AI Act: different risk levels of AI systems
在歐盟以外,英、美也分別採取不同的行動。美國希望由聯邦政府制定框架,再讓國會與各州政府同步立法,同時由產業界自行制定標準,採取分散、去中心的路徑;英國則是採取「停看聽模式」,暫時將不制定專法或建立專責管理單位監管AI。
回到台灣,我們是否需要提出「台灣模式」的AI立法?目前科技部、國科會與金管會皆有提出相關領域的AI管理指引、原則,國科會更是在今年7月預告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葉教授提醒,太過嚴格的監管可能會破壞先進技術帶來的商機,而這正是我國在面對AI立法時必須考慮的面向;葉教授建議,可以先從政府機關協助產業建立倫理準則,或從規模較大的產業開始推動,此外也必須透過企業自律或法律限制,建立民眾對新科技的信任,這些都是企業與政府應盡的社會責任。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黃國昌:數位韌性的重要性及立法進程
黃國昌委員從「數位韌性」如何定義出發,說明數位韌性的重要性,並比較各國目前的立法狀況,最後在結尾提出了他對台灣當前數位立法進程的缺點、挑戰,與具體的實作建議。
黃委員首先點出,數位韌性涵蓋的範圍很廣泛,但其中最重要的三個面向分別是國安、經濟與人民福祉。在國安方面,網路攻擊、網路戰在國際上日益普遍,數位韌性代表國家抵抗網路資安攻擊的能力;進一步延伸到經濟層面,脆弱的網路安全(cybersecurity)可能導致企業倒閉,影響供應鏈運作,甚至是消費者信心崩潰,造成經濟危機。
在人民福祉方面,數位科技已經深入人們日常生活,特別在疫情期間成為社會維持運轉的必要工具,面臨外來衝擊時,如何確保數位系統持續運作,以免民間社會與政府停擺,就是「數位韌性」重要性的最好示範。
國際上目前以歐盟的數位營運彈性法,與美國的關鍵基礎設施保護行動計劃,為數位韌性立法的主要標竿。至於台灣的現狀與挑戰,黃委員指出,目前的立法進程相當落後,法規無法跟上現實中科技的發展,並以2022年美國眾議院長裴洛西訪台時,便利商店系統遭到入侵放送反對標語一事為案例,顯示缺乏數位韌性可能產生的嚴重影響。
然而,黃委員也提醒,相比於科技發展,法律的本質往往是緩慢的,因為良好的立法品質需要經過大量時間的討論、思辨和妥協才能成立,因此我們也需要反思,快速的立法若無法確保品質也不見得是好事。
最後,黃國昌委員以《資通安全管理法》為例,舉出目前相關法律的不足,包含層級過低、規範對象不夠明確,與不當的立法工具導致效果不彰等;他建議,除了對現行法規進行補充與完善,企業與政府還需要定期進行韌性測試,與國際夥伴交換情報資訊,並廣邀公民團體、學界參與政策制定與評估,一步步強化台灣的數位韌性。
我認為這是我們立法者的責任,必須要接受社會的監督與責難,雖然目前還有很多不足,但我希望我們能越做越好。
前教育部政務次長 黃碧端:AI時代的教育關鍵和翻轉
黃碧端老師是作家,也是教育工作者,並曾任教育部政務次長,她首先回顧了我國近期面對AI的政策與應對,接著分享她所觀察到的國際發展,並提出她對AI時代教育方針的想法。
目前我國對於AI浪潮的主要政策,包含在大學端成立跨校聯盟,集合教學資源開課,在中學端推動AI選修課程,以及引入AI技術提升教學效率並推動個人化學習,教育部也發佈了數位教學指引等文件,引導教師面對數位浪潮下的教學挑戰。
在國際上,黃老師列舉了法、中、港、英、美的相關政策,其中多包含結合AI應用於新的教學方式,例如美國普林斯頓高中使用AI於論文、課程遊戲、數學運算等方面,此外也有針對教師開設的AI應用課程,甚至如倫敦已經在嘗試完全使用AI進行授課,取代真人教師。
黃老師認為,結合AI的新教學模式有著更高的即時性與更加個人化的優點,而學習適應新技術,將其應用於教學現場則是教育工作者與學習者共同的考驗,也是未來教育界的趨勢。然而,黃老師也提出了對於AI教學的擔憂,包含失去真人師生互動的溫度、人格典範傳承,或是新技術於教學運用上的困難,更重要的是對創作、文學的衝擊:
「我最關心的是當AI取代我們寫作之後,還有文學的可能嗎?還有感動我們的李白嗎?我們喜愛的紅樓夢還有可能嗎?」
當AI發展日益成熟,代替人類創造更多文字內容時,不僅新一代學生的表達能力恐會減弱,更將衝擊文學、藝術領域,如何面對這項挑戰,將會是人類社會共同的課題。
國立中央大學校長 周景揚:數位未來人才培育
最後一位講者周景揚校長,分享他在中央大學為培育AI時代未來人才所推動的政策。首先周校長引用世界經濟論壇的報告,指出當前世界面對的重要挑戰,包含科技面向如虛假資訊與網路安全、地緣政治風險與極端氣候等,又根據麥肯錫顧問公司發布的尖端科技趨勢展望,以人工智慧列居未來核心能力首位,點出AI在未來教育中的重要性。
周校長認為,AI時代的教育目標在中小學階段應注重英文、數學與程式語言能力,而在大學階段則應培養AI的應用、批判與設計能力。中央大學提供大一大二學生AI相關基礎課程與訓練,培養學生運用AI程式語言的基本能力,融入於400多種課程裡,包含微積分、普物等,並對大三大四與研究所學生提供進階課程與專題研究,就連非資工領域師生不例外。
然而與AI高速發展帶來期待的同時,AI與人類的共存關係也值得我們警惕。周校長表示,中央大學成立「人本AI研究中心」,隸屬於哲學研究所底下,就哲學、文學、歷史與藝術等領域進行整合與論述,為我國AI產業發展提供建議。
最後結論,周校長指出新科技的發展經常利弊共存,如何發揮好的影響端看人類社會如何使用;在產業發展上,台灣要找到自身於AI產業鏈中的利基點,集中資源培養自己的「獨角獸」;在人才養成上,培育具數位素養的跨領域人才,強化產學、國際連結,引導業者強化資安能力,鬆綁法規鼓勵創新與服務,則是政府的責任,整體社會必須對新科技保持積極開放的態度,才能在AI時代的浪潮中穩健邁進。
Q&A問答統整
現場問一:大家好我是吳陽科技的總經理,我們公司在桃園與中央大學有產學合作的關係。我想請問張市長,你有提到要建立一個「智慧發展會」在政府裡推動跨部會的AI運作,我覺得這的確是非常創新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你們提到在市府內部有成立鼓勵的機制,讓員工可以去提供建議,經過評審與推動,我想請教有沒有辦法透過市民的意見與統計來推動一些事情?
張市長:我們今年是鼓勵全市府的員工,提出你的點子,我們明年會開始擴大,讓所有桃園大專院校學生開始提案包括中央大學,只要你有看到桃園市政的問題,經過教授寫proposal,來向桃園市政府提案。至於一般市民,你其實透過1999(專線)就可以提案啊,1999這麼熱絡,你一直都可以提案的,謝謝。
詹院長代問:我這邊有一個針對張善政市長提的問題啦,我們是一個重視創新的社會,那桃園市未來有沒有什麼措施鼓勵新創公司、團隊?
張市長:我們的青年局有扶植很多新創團隊,哪一個新創團隊有發展潛力你要去找出來,如果我們市政府發現你的設計有潛力,青年局就會幫你推廣出去。(以桃園市府新LOGO為例)
呂秘書長:確實,桃園鼓勵新創很努力。不只在桃園,我相信在中央也有希望,跨部會對於新創的態度都很開放和支持,希望新創可以加上AI,未來哪天可以有幾隻「獨角獸」,總計十億元的估值,這是有挑戰性的,但我相信在中央和地方都還是很有希望。
現場問二:我是一間資訊科技公司的負責人,剛剛你(黃國昌)有提到立法有很多問題,國際上有ISO2701去講怎麼做管制與很多實作,或是對人工智慧的規範像ISO2401,未來在立法時會不會參考?
黃委員:這些都是很棒的法案可以來參考,但是在我們的立法院也有一套自己的做法,它主要是對各個黨團提出的法案版本,來做各種協調與溝通。那你剛才提到的一些法案,恐怕我還有一點懷疑,認為這不是真正適合台灣本地的做法,這方面未來需要經立法院討論與協商才能決定。
現場問三:我想問,剛才葉老師有提到很多的歐盟立法,是關於public的個人資訊使用,像疫情的時候,歐盟對於個人資訊的運用很嚴格,而中國大陸對這種人臉辨識的應用則是很開放,我想問我們的立法院裡面有沒有這方面的通融或制裁機制,還是說你們立法委員(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葉教授:我覺得這種科技與人權之間是需要做一些平衡的,中國的人臉辨識使用很發達,但是問題是我們願不願意?但太過嚴格的法規限制,卻可能反過來限制科技發展,因此這需要社會各界彼此之間互相討論與妥協。
黃委員:這個問題可以分為應然和實然兩個層次來回答,應然層次是,這個法律你要達成什麼目的,以食品安全條例來說,你要去思考你要規範的對象是誰,範圍是什麼,來做法律的制定;實然層次則是,你的法律怎麼發揮效力,它的模式、規範,這是立法者應該要注意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立法院都會請很多專家、學者來做報告,以作為立法的參考依據,每一個政黨、黨團,它背後是不是有一個堅強的智庫來做分析,包含立法牽涉的利害關係人、優缺點等等,決定了立法的品質,所以立委們不是毫無根據與限制地在立法。
詹院長代問:隱私權、影像隱私如何落實和確保?大企業是否應該有一些規範,來保障客戶與使用者的權益?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新增相關部門來進行管理?
葉教授:影像隱私的權利是很重要的,現在網路上有越來越多的AI影像、資料,有些是個人的隱私資料,有些則是深偽合成的虛假資料。第一個我們個人可以做的改變是,試著注意自己的資料安全,不要讓個人的資料太輕易地在網路上流通,第二則是在企業方面,要有更多的數位治理人才,來幫助企業應對這些資安的科技與倫理問題。
黃委員:企業的部分,我並不敢講,因為我的習慣是我不熟悉的事情就好好學習。政府的部分我倒是覺得不必要,因為現在我們政府裡的position已經夠多了,該做的是責任分配,誰該負責什麼事情應該分清楚。我不是開玩笑,我可能一件事情去問數發部,他說要問NCC,去問NCC他又說應該要問金管會,我遇到太多了。我不認為我們國家的公務體系處於一個under-staff的狀態,所以真正重要的是劃分清楚,什麼事情該由誰來負責,這才是真正要做的。
至於前面講到的隱私問題,我覺得是大哉問。實際面上的落實跟監管,以現在的狀況,都還不用去談到AI的事情,光是現在手機對我們隱私侵害的管理,我們就做得很不足夠了。現在中華電信底下的很多商業模型,可以精準投放廣告給特定受眾,他怎麼做到的?他是使用了很多我們用戶的個人資料,來賺這些「別人賺不到的錢」,包含政黨的選舉廣告也是如此,背後這些資料的使用,相關規範仍然很不足,而冷靜地分析現在的立法與實踐,就是我們應該面對的問題。
現場問五:我是景文科大人工智慧中心的主任,我有一個問題來請教校長和次長,我們到底要不要開放讓學生使用chatGPT來撰寫他們的期中、期末報告,如果要的話,使用範圍的限制、相關資訊的揭露等等的措施又該如何制定?這是我想問的。
黃次長:我知道現在已經有一些測試軟體,幫助老師們快速測試學生給出的報告,裡面有多少內容是由AI生成,這個部分可以協助老師在教學上搭配使用。
周校長:針對這個改變,我們中大的態度是開放的,但是同時我們要教導學生學術倫理,譬如說他如果使用了,他必須要註解表示自己使用了AI輔助。不過,有些課屬於比較基礎的課程,必須要學生自己理解、產生內容,那老師可能不開放你使用,這個部分就沒辦法了。
現場問六:我對剛才黃次長的分享很有感觸,因為我過去也在教育部參與過課綱的審查過程,我關注的是我們怎麼處理未來AI科技在偏鄉教育的數位落差?
周校長:數位時代以後,我認為過去的偏鄉應該已經不能算是偏鄉,現在的數位落差不是在技術,比較多是在師資,有許多老師不願意到偏鄉任教,那教育部如何提出鼓勵措施,吸引好的師資到偏遠地方教學,弭平這個師資落差,我覺得是比起科技更重要的問題。
黃次長:我覺得就像剛才周校長所講的,現在數位科技工具的發展非常發達,過去我從美國回來教書時,確實可以從英語口音聽出學生可能的背景,當時的城鄉差距頗大。然而現在這樣的差距已經不明顯,我覺得這可能一方面代表我們社會發展的進步,另一方面也與教學工具與科技落差的縮小有關。
現場問七:我是中央大學的學生,身為資工系學生,我們比較在乎的是台灣要怎麼做這些人工智慧的模型,去應用在半導體產業中。雖然中央大學很努力發展AI在半導體產業中的應用,但我們都知道你在做這些研究時,會牽涉到fine-tune或training的問題,這需要龐大的算力,然而現在中央大學的資源不足,會導致各單位的研究生必須要去搶非常有限的GPU,想問是不是可以有一些更多的資源、AI server來幫助培養真正在做技術研究的學生?
周校長:我們在購買這些設備時,經常需要幾千萬的經費,如果要跟軟體開發商請求優惠,他們不一定願意給予。所以過去我就爭取,由台灣的科技大廠來購買這些軟體,再以優惠方式提供給校方使用,這些科技公司因為未來都會需要我們的學生,所以他們就有誘因來做這個優惠待遇,而由科技大廠購買,軟體開發商也可以賺到錢,最終形成三贏局面,這是未來我們可以來努力的方向。
- 攝影/陳信翰
- 整理/基金會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