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難得勝利 終審法院推翻對記者蔡玉玲定罪

官方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三年多前製作元朗「721」襲擊事件調查報導,被法院判進行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罪成。蔡不服上訴,終審法院昨天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蔡玉玲步出終審法院時面帶笑容,她認為判決清晰表明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希望業界不要被事件嚇怕,及日後在新聞調查報導時有所顧慮。

蔡玉玲擔任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期間,參與製作發生於2019年721日晚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的調查報導。當晚大批穿著白衣的人以鐵條及木棍等,在元朗地鐵站內無差別襲擊市民,被稱為「721事件」。製作節目期間蔡玉玲與團隊發現有車輛運送武器,蔡玉玲申請向運輸署進行車牌查冊,即查問一輛轎車及車主的資料,聯絡車主確認事件。名為「721誰主真相」的報導於2020年播放。

警方其後接獲市民投訴,拘捕蔡玉玲並予以起訴,罪名是「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指當時蔡申報查車牌的理由,是與交通運輸事宜相關。蔡玉玲被捕後,新聞團體曾強烈批評警方的拘捕行動是「打壓新聞自由」,歐盟駐港澳代表處也在臉書發文強調媒體自由是基本權利。

2021年4月,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蔡玉玲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港元(約765.2美元),是首宗有記者因車牌查冊被定罪的案件。蔡玉玲不服定罪,去年向高等法院上訴,但遭駁回。之後,她上訴至終審法院。

綜合媒體報導,終院昨早就蔡玉玲的上訴宣判,5名法官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法官認為,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運輸署車牌查冊申請表上的用途選項「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申請的用途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

蔡玉玲獲悉裁決後形容「很久沒遇過這麼開心的事」,認為無論官司勝負,「過去數年的堅持已經是一件有意義的事」。她表示,由2020年11月被捕至今歷時30個月,事件已對業界帶來工作限制,希望業界不要被事件嚇怕,以及日後在新聞調查報導時有所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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