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合作 公海條約護30%海洋

歷經廿年協商,聯合國四日達成一項保護全球海洋和生物多樣性的歷史性協議,聯合國「公海條約」(the High Seas Treaty)將在二○三○年前將全球百分之卅海洋納入保護範圍,以復育海洋生物。英國衛報指出,美國、中國大陸、歐盟和英國等國際要角合作,是達成條約的關鍵。

與會各國代表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經歷兩周會談及卅八小時的馬拉松式通宵協商後達成協議。過去多年來,由於各國對經費來源、漁權和海洋生物資源分配等問題談不攏,而無法達成協議。上一次聯合國就海洋保護達成協議是在四十年前,於一九八二簽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公海條約」的「公海」指的是所有國家都有權利捕魚、航行和做研究的國際海域,目前只有百分之一點二的公海受到保護。在保護區外的海洋生物可能遭到氣候變遷、濫捕和船運交通危害。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最新估計全球有近百分之十海洋物種瀕臨絕種。

這項條約確立往後將以投票方式決定公海的海洋保護區位置和範圍,避免某個國家杯葛使得保護區無法實施。此外,條約也確立富國和開發中國家可均分海洋生物資源開發成本和利益,讓沒有開發深海資源技術的國家,也能平分富國探勘深海海藻和細菌等生物資源獲得的利潤。

在「公海條約」建立的新保護區內,將限制捕魚量、船運航線以及剝削海洋活動,例如深海採礦,亦即在海面二百公尺以下的海床採礦。環保團體關切深海採礦可能干擾海洋生物的繁殖地、製造噪音汙染、對海洋生物造成毒害。

英國衛報報導,「雄心壯志聯盟」(High Ambition Coalition)是促成條約的關鍵角色。這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內的一個非正式國家集團,致力於推進有關氣候和環境問題的提案,成員包括歐盟、美國、英國和中國大陸。在「公海條約」會談最後幾天,這些國家致力於促成協議,而非造成分裂,並表現出妥協的意願。

各國政府去年十二月在加拿大蒙特婁通過協議,同意在二○三○年前保護全球百分之卅的陸地及海洋。對這個目標來說,公海條約至關重要。

綠色和平組織海洋保護運動領導人梅勒說:「對保育來說,這是歷史性的一天,這標示著在一個分裂的世界中,保護自然和人類,可以戰勝地緣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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