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學者籲成立台版主權基金 央行︰應先立專法

中研院經濟所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央行以五點回應,包括央行不會為了提高收益犧牲貨幣獨立性,不需要且更不會採取低利率與極低匯率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不會採取低利率與極低匯率追求盈餘繳庫,強調應先立專法,且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

中研院經濟所今天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中研院院士王平建議,應借鏡新加坡淡馬錫基金,成立台灣版主權財富基金,呼籲政府運用台灣龐大的超額儲蓄,可合併郵政基金、保險業遭限制使用的資金,以及超額外匯存底等3大資金,並建立完整監控機制,由獨立公正第三方單位來操作。

央行:不需也不會以「雙低」拚盈餘繳庫

對於中研院昨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央行以五點回應,包括央行不會為了提高收益犧牲貨幣獨立性,不需要且更不會採取低利率與極低匯率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至於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央行持正面態度,但強調應先立專法,且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

央行指出,第一,依據中央銀行法所賦予經營目標來執行貨幣與匯率政策;長年以來,國內銀行資產品質及承受壞帳能力良好,且通膨穩定,新台幣匯率相較主要貨幣波動小,台灣長期平均經濟成長率高於全球平均,均顯示達成法定經營目標。

第二,國內利率是由央行理事會綜合考量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後決定;新台幣匯率由市場供需決定,匯率變動發生的利得或損失,依法不得列為當年度損益,央行不需要且更不會採取低利率及低匯率來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

第三,各國經濟規模、金融體系運作模式差異甚大,適合的貨幣政策架構,不盡相同,台灣是小型開放經濟體,貨幣政策須同時考量利率及匯率穩定;第四,台灣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南韓央行及瑞士央行均為落後一季公布外匯干預資訊,且包含新加坡、瑞士及南韓等央行,自近年公布外匯干預資訊以來,均未追溯公布之前的歷史資料。

第五,對於中研院建議成立主權財富基金一事,央行向來持正向態度,強調應先立專法,成立獨立的專業管理機構,但資金來源應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發行特別公債,取得新台幣資金交予該專業管理機構,其再於外匯市場購買外匯,從事國際投資,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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