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推進二○五○淨零 莫忘基礎科研

二○二一年無疑是國際氣候變遷年。政府間氣候變遷委員會公布第六份氣候變遷報告第一冊(IPCC AR6 WGI);諾貝爾物理獎頒給兩位氣候變遷研究先驅,推崇他們數十年來針對全球暖化提出的先知卓見與預警;即將於十一月初在英國格拉斯哥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廿六次締約國大會,預計將正式達成二○五○年淨零排放的決議。

在國內,蔡英文總統於國慶演說再次強調追求淨零排放目標的決心;環保署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預計將淨零排放目標入法;朝野立委提出更積極的修訂版「氣候變遷行動法草案」。

全球戮力追求二○五○淨零的同時,AR6指出無論如何快速與深度減排,攝氏一點五度暖化已是現在進行式,並在未來廿年內發生,如果達不到二○五○淨零排放,暖化更可能高達攝氏二到五度。也就是說,全球炙熱化的衝擊已是無法避免,除了急速與深度減排,更需具體的調適作為,才能最小化氣候變遷衝擊。

氣候緊急狀態已經是全球共識。世界各國莫不投入大量資源,建構氣候變遷相關研發體系(包括科學、衝擊、調適與減緩),推動跨自然、人文與社會科學的整合研發計畫並成立專責研發機構,推估全球暖化對當地的天氣氣候與生存環境的衝擊,並據之規劃最佳調適策略,致力於將擴大中的衝擊損失及對後代子孫的影響減至最小。

相對而言,國內推動氣候變遷研究已廿多年,但多以短期研究計畫進行,尚未能建立健全的氣候變遷科學、衝擊、脆弱度與調適研發體系,且欠缺長期研發機構,研發人力與基礎研究設施嚴重不足,因此研發能量有限。此一情況導致未能針對台灣氣候未來變遷趨勢以及全球暖化對台灣生存環境的衝擊提出完整且精細的評估,也因此無法提出明確的調適指引,作為規劃調適策略依據。

建立健全氣候變遷研究體系與專責研究單位議題曾在數次全國科技會議討論,並做成成立專責研究機構或國家型計畫整合推動相關研究的建議,可惜截至目前尚未落實。今年時機已經成熟,在追求二○五○淨零目標同時,行政與立法單位應該盡速訂定氣候變遷法案,將完整的氣候變遷衝擊與調適專章入法,明訂設置氣候變遷專責研究單位辦法,落實氣候變遷衝擊與脆弱度的定量評析,方能提出並落實有效的調適措施。

(作者是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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