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所交易 採自願減量制

台灣將成立碳權交易所,環保署昨(24)日表示,碳交所優先工作是協助企業向國外購買碳權,因應供應鏈碳中和要求,但國內碳交易不採「總量管制」,而採「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創造產業減碳誘因。

環保署打造「減碳有價」環境,除針對製造業等排碳大戶徵收碳費外,對於非屬碳費課徵範圍的製造業及一般服務業、農業等,設計自願減量額度碳交易。

環保署指出,自願減量碳交易是企業主動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經環保署核定後,據此執行減量措施,可得到減量額度,也就是俗稱的「碳權」,例如甲企業提出計畫,從每年排放100萬噸確實減量到80萬噸,所減的20萬噸碳權即可買賣,成為碳權供給方。

至於碳權主要需求方,例如環評要求大型開發案需承諾一定程度增量抵換,或企業受供應鏈要求有減碳需求,皆可購買碳權。

工總等工商團體呼籲,碳交所應參考先進國家作法,採總量管制,並在初期有「免費核配」機制,環保署長張子敬昨明確表示,國內碳交易短期內不會實施總量管制,不會免費核配碳權。

總量管制是由政府訂定總排放量,排碳超過上限者須購買碳權抵換,反之可出售碳權,在歐盟、南韓、中國大陸等20多國皆有實施。

事實上,從過去的溫管法到現今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中,都有將總量管制入法,但直到現在未曾啟動,短期內也不會實施。官員解釋,台灣排放源集中,且碳市場相對較小,若實施總量管制,手中握有碳權者惜售,具有高度抵換需求者無碳權可買,供需難以達成平衡,恐導致總量管制碳交易難以推動,不如由企業主動提出專案減量,以減量額度推動交易。

免費核配機制的前提是實施總量管制,環保署表示,歐盟實施免費核配機制,看似可少繳一點費用,但並不盡然,由於免費核配後,需要繳交碳費的排放量變小,碳費費率反而會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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