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擬提氣候變遷因應法 環團促企業排碳就要付費
因應我國「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及歐盟宣布CBAM對企業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邀請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等正副首長專題報告。環保署表示擬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預計本月預告修正條文及意見徵詢。
全球已130多國宣示2050達到淨零排放,而我國現行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是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排放量50%以下。為接軌國際與兼顧永續發展,蔡英文總統在今年世界地球日時宣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目標,也是台灣的目標」;今年8月30日蘇揆裁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應納入2050淨零排放目標。
另針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將著重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納入淨零排放目標、提升氣候治理、強化氣候變遷調適作為,發展低碳技術及低碳產業,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2023年即將生效,修法上必須納入碳稅費條款,也就是企業排碳就要付費。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碳稅費定價過高會讓企業抗拒,甚至影響民生,最低收費或許可以先確立,在權衡整體經濟衝擊以及有效克制碳排下,彈性調整收費會是合理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