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 創憲政首例

行政院15日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行政院長卓榮泰正式對外宣布,針對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版本,將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行使權限,「不予副署」。這項表態,等同宣告行政院拒絕為該修法完成法律生效的最後一道程序,也讓朝野圍繞財政分配的爭議,進一步升高為攸關憲政運作的正面衝突。

朝野攻防財劃法逾一年 卓揆宣布不副署法案

朝野針對財劃法攻防不斷,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後,藍白兩黨今年11月14日再度三讀通過修正財劃法,藉以保障全國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不受中央調整。行政院認為三讀條文窒礙難行,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但未獲支持。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下午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表示,此版本的財劃法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之民主原則、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重大危害,將依據憲法不予副署,捍衛憲政。

幾乎與卓榮泰動作同步,總統賴清德也以「總統用牋」,函文予立法院長韓國瑜,請韓國瑜「勛鑒」。根據內文,立法院院114年12月5日台立院議字第1140704044號咨,再請公布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鑒於此次修法削弱中央財政,加劇排擠政府推動重要民生政策,阻損守護國家安全及因應天然災變之能力。

內文再指,行政院卓院長表明本次修正侵害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為維護憲法賦予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之忠誠。特此函達。

恐開不良先例 一場憲政測試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過往只有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為制衡總統,曾不副署人事案;卓榮泰此次不副署法案,創下憲政首例。

根據風傳媒報導,依憲法設計,法律須經總統公布,並由行政院長副署,才能正式生效。副署制度的本意,是要求行政權為法律的可執行性與後果負起政治責任,但當行政院長選擇不副署,意味著即使立法院已完成三讀,該法律仍無法進入實施階段,等同在制度上「卡關」,這種作法,過去在法律案層級幾乎沒有先例,也因此被視為一次高度敏感的憲政實驗。

在行政院選擇不副署後,立法院並非毫無回應空間。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也就是俗稱的「倒閣」。只要三分之一立委連署即可提出,並在時限內完成表決,若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須辭職,內閣總辭。

制度上,不副署與倒閣都不涉及總統職位。即便倒閣成功,也僅影響行政院長與內閣運作,並不觸發總統重選。總統罷免須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啟動,門檻遠高於倒閣程序,與此次財劃法爭議並無直接關聯。 

政黨角力引發憲政混亂 恐引發反彈

在行政院公布此項決定前,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總統賴清德於本月12日曾在黨內便當會詢問此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當下雖認為沒有不副署的空間,但未反駁其他人的觀點。與會的51位綠委中有人主張,根據憲法第37條,閣揆的副署權並非憲政義務,因此不副署是合憲的途徑。也有綠委認為,不副署由閣揆扛起政治責任,避免基層公務員在面對藍白立委施壓時,被迫承擔不執行的壓力。不副署也有制衡機制,若在野黨不接受,可發起不信任投票倒閣,避免行政權獨大。

前立委林濁水也在臉書表示,行政院不副署並不只是「合法權力」,而是《憲法》所賦予的「合憲權力」,但《憲法》條文清楚規定,副署權的設計目的在於制衡總統,並未提及可用來制衡國會。他指出,若國會惡搞立法、行政院依惡法行政,國家將遭受重大傷害;在此情況下,選擇性執法固然不對,但仍比以不副署之名行使實質「超級否決」,或讓國家遭殃來得相對可控。

林濁水進一步指出,不副署權力雖然極為強勢,但執政者若加碼政治對立,將推升惡意螺旋,對自身執政同樣不利。他提醒,政治風險並未消失,大罷免的前例仍在,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更大反彈,當權者不應低估其後果。

林濁水認為,若以副署權制衡總統,其正當性仍源於國會;但若在國會亂政情況下,首創世界先例,反以副署權制衡國會,正當性來源是否轉為總統,便成關鍵問題。他質疑,若不副署國會法案應由總統發動,行政院是否根本無自行決定權。他也感嘆,近20個月來政黨角力不斷,憲政亂象愈發混亂,方向令人難以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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