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法遭判刑 保護記者協會:受審判的是新聞自由本身

香港高等法院12月15日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及相關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3名由政府指定的國安法法官裁定78歲的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黎智英對所有控罪均不認罪;國際組織「保護記者協會」(CPJ)則發聲明指出,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審判騙局」(sham conviction)。
關押超過五年 審判過程無陪審團
黎智英於2020年8月根據2020年6月30日生效的《香港國安法》被捕,該法是在2019年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後由北京直接實施。自被捕以來,黎智英已羈押超過5年,大部分時間在最高保安級別的監獄中單獨監禁。他此前因其他與2019年抗議相關的案件及一宗涉及蘋果日報總部租約違規的欺詐案,已被判監,包括2022年被判處5年9個月監禁。
該審判在無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主理,受到美國、英國、歐盟及國際觀察家的密切關注,被視為香港媒體自由及司法獨立程度的指標。香港於1997年由英國移交中國統治。
檢方指控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士串謀,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要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活動。另一項勾結罪則涉及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等人串謀同樣行為。
主張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身體狀況備受關注
檢方指黎智英與前蘋果日報高層及其他人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法庭接納161份蘋果日報文章、社群媒體貼文及訊息作為證據,包括黎智英在2019年抗議高峰期與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前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的會面記錄。黎智英稱在國安法生效後並未呼籲外國制裁,並主張其行為受言論自由保障。
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視乎罪行嚴重程度及角色而定;煽動罪最高可判2年監禁。法庭訂於2026年1月12日起舉行為期4天的求情聆訊,讓黎智英及其他相關被告提交減刑因素,之後將盡快訂出判刑日期。
此外,黎智英的健康狀況在羈押期間備受關注。他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及心臟問題,曾出現心悸。其女兒早前向媒體表示,父親身體明顯虛弱、消瘦,指甲及牙齒出現問題,並有持續背痛及感染。香港政府則表示,已為黎智英提供充分醫療服務,檢查未發現心臟異常。
宣判前,日出前已有數十名市民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排隊輪候旁聽席位。前蘋果日報員工張慧嫻(Tammy Cheung)於早上5時到達,指希望了解黎智英最新情況,並認為程序雖倉促但至少能盡快處理。
國際聲援 呼籲釋放並重視新聞自由
聯合國任意拘留工作組去年認定,根據保護記者協會(CPJ)最新研究,中國是全球囚禁記者最嚴重的國家,至少50名記者入獄,其中包括香港的7人;除了黎智英外,其他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也因2022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等待量刑判決,他們部分人為換取減刑而認罪,也有擔任過檢方證人。
保護記者委員會(CPJ)也表示,譴責香港法院對已停刊的親民主報紙《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Jimmy Lai)在國安法案件中的定罪,並呼籲當局立即釋放這位78歲的英國公民。CPJ亞太區主任白立毅(Beh Lih Yi)指出,「這場虛假的定罪是可恥的迫害行為。這一裁決凸顯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完全蔑視,而新聞自由原本應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黎智英的唯一『罪行』就是經營報紙、捍衛民主。」並指他的健康狀況在獄中每一天都在惡化,應當讓他立刻與家人重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