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NDC減碳新目標上看30% 碳盤查擬擴大範圍

環境部12月30日公告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的減碳新目標,相較2022年提出的「減量24±1 %」(以2005年為基準),本次目標提高至「減量28±2%」。另外,為配合新目標達成,環境部擬擴大碳盤查範圍,將納入超商、客貨運、醫學中心與量販百貨等行業,業者需於2026年4月前登錄2025年排放量,並強調此次修法是要讓企業了解盤查做法,暫未規劃查驗、徵收碳費。
降低電力碳排係數 減碳仍有變數
環境部公布第三階段管制目標,經過淨零小組、技術諮詢小組與各部會永續長協調後,環境部對2030年相較2005年減碳28±2%的目標表示有信心達成。相較於台灣排碳峰值的2007年,新目標則是減量34%~38%,環境部指出,這樣的目標在亞洲僅次於日本(46%)、韓國(40%),若以2005年為基準量比較,則是僅次於日本(41%)。
至於4%的浮動值,環境部表示,是在考量四大主要變數之後增加的彈性空間,包含:
- 因應國際政經新局勢,對氣候議題可能的變化
- 全球最新科技的瓶頸與突破
- 國內人工智慧(AI)技術用電需求
- 因應《財劃法》修正後,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
在與經濟部能源署、台電等跨部門討論後,環境部將2030年的電力排放係數目標設為每度0.319公斤二氧化碳當量(CO2e),相較於今年的每度電排碳0.495公斤,減幅達35%。為了降低電力碳排係數,環境部針對六大部門提出管制目標。
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淨零轉型就是能源轉型,過去幾年因為疫情導致太陽能與離岸風電進度皆顯著延後,但環境部規劃的期程仍維持2030年,同時也觀察到經濟部提出的地熱規劃,預計在2030年會有1.5GW的地熱量能,最終計算出來的數值落在28±2%,也以此為目標。
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環境部每五年訂定一階段管制目標,在草案提出之後,將進入公眾參與階段,環境部預計於2025年2月7日召開公聽會,民眾可至氣候資訊公開平台「國家減碳新目標」專區查閱草案、提出意見,預計2月底報請行政院核定。
環境部擬擴大碳盤查對象 暫不查驗、繳碳費
記者會上,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環境部預計在2025年1月中提出「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將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業者最晚需於2026年4月底登錄2025年排放量,並強調,此次修法是要讓企業了解盤查做法,暫未規劃徵收碳費。
未來將針對各產業訂出不同的碳盤查門檻。例如門市數量超過100間以上的連鎖超商、超市、電信業者,或擁有200台以上車輛的客運、貨運業者,電信三雄、四大超商,以及大約30家客貨運業者都在名單內,醫療業中則是由環境部直接指定22家醫療中心;在鐵路、旅館、購物業、大專院校、資訊服務等行業,則以全年用電度數為門檻,全公司達2000萬度(約年排碳1萬噸)或單場達1000萬度(約年排碳5000噸)就須盤查;製造業方面,過去年排2.5萬噸以上才需盤查,未來門檻下修至1萬噸,約新增300家業者入列。
環境部表示,全台應盤查對象目前共有553廠(場),涵蓋302家公司,擴大列管後將新增約500家企業、2萬家店面。蔡玲儀強調,擴大列管的碳盤查對象只需登錄,不用進行碳查驗,未來3~4年內也不會要求繳交碳費,「先讓大家理解怎麼做盤查」。
環團:應提供科學基礎與方法
針對此份新目標草案,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新的國家減量目標仍有不足。若依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六次氣候變遷報告(IPCC AR6),全球2030年應相較於2019年減量43%的溫室氣體;然而台灣的基準年為2005年,換算減量目標需達到43.7%才符合標準。
此外,環境部未說明減碳目標訂定的科學依據,也沒有產業減碳規劃,無從確定是以人均碳預算方式計算,或以IPCC AR6所提出的減量模型計算,又或者視各部會意願來訂定,不夠明確。
工總:產業界疑慮大 盼予更多時間
對此工總表示,產業界都很願意配合政府減碳政策,盡力超前部署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長期目標,但是受限於現有技術仍待突破,期待政府多給產業界時間與更多補助。
工總指出,對於電力碳排放係數階段最新目標要降到每度0.319公斤二氧化碳當量(CO2e),比之前公布的每度0.494公斤CO2e還要多,產業界擔心台灣未來五、六年能否達標,尤其未來碳費真正開徵時,希望能落實徵收到的碳費專款專用,協助產業界提升減碳技術,並給予業界足夠時間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