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LIGHT HOUSE:AI時代挑戰與公民參與

本會日前(14)假東吳大學作楠廳舉辦【公民LIGHT HOUSE:AI時代挑戰與公民參與】講座,邀請前行政院政務委員、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共同創辦人、亞洲金融科技聯盟主席蔡玉玲老師(Jaclyn Tsai)分享過往實務經驗以及對於科技法律的第一線觀察,本文帶領讀者快速了解講座精華內容。
- 活動時間: 2024年10月14日(一)
- 活動地點: 東吳大學 作楠廳
東吳大學董保城副校長開場致詞,點出數位時代中數據的重要性;而後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暨院長詹文男博士接下主持棒。詹院長在簡單自我介紹之後,也概要介紹了蔡玉玲老師。蔡老師自臺大法律系畢業之後,曾在我國各地方法院擔任法官,後轉為自行職業,深耕科技法律、科技金融領域多年。
蔡老師開篇先以未來幾十年的科技進步慨況構建數位時代的社會圖像。他指出,到了2040年,幾乎所有設備的智能化將帶來無數便捷與革新,例如智能家居、穿戴裝置及以AI為基礎的個人助手等。「我們將活在由想像力與科技結合所創造的新世界。」
接著,蔡老師打破科技發展會高度取代人類勞動能力的迷思:「Fintech是不可能消失的賽道。」數位工具及數位平台(如vTaiwan和PDIS)若能獲得善加利用,無論在生活品質或公民參與上都能體現良好作用。她指出,科技創新可以激發自下而上的治理文化,資訊透明化及便捷的公私協作過程能夠強化公民的社群意識與責任感。重要的是,以AI時代的步調來看,所有事都得依賴政府可能太慢,因此民主審議機制的自發運作對於公家機構官能上的補充會越來越重要,而去中心化這時就具有關鍵地位。進一步論,隨著數位身分、生物辨識支付及智能合約的普及,再加上結合去識別化技術的區塊鏈,未來的「數位公民」將享有更高的數據自主權。
然而,蔡老師也點出,AI可能會對民主和公民參與構成威脅,例如資料壟斷、資料偏見、大規模虛假訊息的生成以及同溫層效應等風險,這些問題對於媒體和選舉的威脅將會日益嚴重。科技改變人類社會的速度遠比法律更快,政府、法條時常跟不上這些變遷發展,該怎麼辦?蔡老師認為,有必要在數據利用與風險管控之間尋求平衡,以保障民主價值與促進多元的公民程序。
若真須只取其一,則科技與法律的競合最終還是得回歸到科技
「作為一個數十年的法律人,我必須得說,科技產生的問題,還是用科技解決更有效率,」她如此評論道,「很簡單的例子是,在網路上被人家騷擾,一個按鈕封鎖就好,但各位想想,這如果是用法律,要用保護令之類的東西,要用好多條文審查東審查西才能規範。」
對於虛擬世界,法律介入的力道或許遠遠低於科技
講座結尾,蔡老師仍然鼓勵大家正向看待AI的當代角色,並提議開發AI公民科學家、AI公民警察等角色,以科技協助公民參與,創建更美好的數位時代。「在數位時代、在虛擬世界的競爭當中,臺灣只會更大,不會更小。」

- 現場學生代表提問環節
- 東吳法碩一邱家賢
- 東吳企管四賴冠廷
問題一
賴同學:對於AI可以快速幫助我們處理很多事情,在法律制定上,AI雖然快速且量大但是品質參差不齊,請問講者怎麼看待我們如何使用它?
蔡老師:在某些對於容錯率低的領域,使用AI就需要多注意。例如金管會在今年已經發布金融業使用AI的指導原則,例如資安等議 題,必須揭露使用的資安技術;此外,醫療、交通領域也是需要多加規範的,因其講究精準度。當然,科技本身一定有缺陷,因此需要討論咎責的問題,就像自駕車若撞到人,到底開車的人有沒有錯,因為各個生產環節(code、maintain等等)的人可能都有涉及,未來最可能使用保險處理這種新科技帶來的風險問題。講者認為歐盟的做法有其道理,AI在不同領域需受到監管的力度可能不同,政府須先訂出一個標準、等級讓業界可以有基本依循,某些重要的領域必須強力監管、揭露,比較不重大的領域就可以先不管。
詹老師:過去都讓學生交期末報告,自從chatgpt出現之後,都改成考試,因為學生都用ai輔助報告,但認識了一位交大教授,允許學生使用chatgpt,但條件是學生必須自我揭露哪些部分使用了AI,以此希望學生能夠駕馭AI。
問題二
邱同學:假設今天有一個案例是AI操縱自駕車撞到人,咎責問題很複雜。剛才講者回答說未來會使用保險,但是現在還沒有相關法律或保險制度,假設這個問題發生在此刻,在法律上如何
蔡老師:證明問題會是複雜的,如何證明AI在事故中是有責任的,如同前面所說,生產製造過程中每個環節參與者眾多,涉及、責任程度不盡相同,證明和咎責會是困難而複雜的,除非駕駛人有「做了什麼」,可以證明其負有主要責任,否則相當困難。
詹老師:也因為現在保險制度尚未成熟,有AI自駕車也因此仍在試驗階段,暫時不可能開放上路,這點與無人機法規類似。
蔡老師補充:台灣在法規制定上,目前仍然希望等待國外相關法規建立、成熟後,再以他國為借鏡。但是相對地,對於新創公司而言,法規制度的落後就是不利的因素,因此也需要考慮如何取捨兩者,例如沙盒計畫,讓新創公司在有限的範圍內可以超前法規制度使用新技術測試、開發,以保持新創企業的競爭力。
問題三
賴同學:剛剛提到新創公司,現在政府也積極鼓勵新創的發展,我們知道台灣已中小企業為主要結構,新創與他們類似資本額不太大,未來要怎麼鼓勵新創中小公司往AI領域去開發新工具等等,以維持台灣的競爭力?
蔡老師:過去這10年,我滿常與新創團隊有互動,去了解他們遇到的問題。心得是,台灣90%企業是中小企業,包含華碩等等,這是我們的強項,我們會這樣說,創業家精神是我們的DNA,你會得到很多家庭和社會的支持。但是,不是所有的新創都會成功,這是自然的常態,但仔細看過去成功的台灣公司,是很敢於挑戰國際市場的,我們必須認知到,光靠台灣的市場是不足以讓一間新創公司取得成功的,如果你開咖啡廳可能還可以,但坦白說這又要如何有正當性要求納稅人給你補助?你必須要證明你的事業是有足夠潛力打入國際的。
過去這幾年政府補助太過「雨露均霑」,補助新創的預算雖多,但是太過於分散,沒有集中在真正有潛力打入國際市場、真正茁壯成長的新創企業,我滿鼓勵的是,你想創業的人,從第一天開始你就要有一個具有國際策略的團隊,將來在虛擬世界裡的競爭也是如此,你不可能只把目標放在國內市場;過去的世代資源比今天更差,都還是能夠成功打入國際,新的一代一定只會更好,應該要更勇敢地追夢。
詹老師:希望經濟部在明年能夠培養20萬AI的人才,除了要有課程規劃,也要有證照制度。從初級中級到高級,所謂的AI人才包含使用AI和管理AI的人,我們的中小企業都會需要。算是回覆你一開始的問題,政府可以做什麼協助中小企業在AI時代裡保持競爭力。
問題四
邱同學:我想接續剛剛的問題,關於新創產業。在參加講座之前我又做功課,在Join平台上有看到國科會提出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關於政府對於AI的相關作為有提出建議。在草案第四條當中有寫到,政府應該要補助、租稅優惠去補助相關產業的發展,他會產生一些問題是,假設在輔導期間,和企業有簽訂一些條款,在開發完成之後政府有權力無條件使用這些開發10年獲20年,這幾乎是一種掠奪式的契約,那這是不是會有一些問題?第二是,中華民國政府喜歡用補助式的方式發展產業,但政府的財力有限,這些相關的預算要從哪裡來?
蔡老師:說實話,假如今天政府只打算給你150萬(之類的),你何不就拒絶他算了。反過來說,如果你的創業說服不到什麼投資人,只能去跟政府討那一點點的補助,那會不會也反過來代表你的想法不夠有價值。今天假設有一個大公司跟你合作,我給你一兩百萬但你的產品要給我,假如你接受了,我作為你的投資人我也會很反感,因為你自己都沒有保護好你的權利Right,你要怎麼讓你的投資人信任你的創業。一旦要創業,一定要規劃好,你的市場不會只有台灣,產品也不會只有一個,買家一定是將你的產品與國際上其他競爭者擺在一起比較。
- 文章整理: 余紀忠基金會工作小組(羅澤、蔡旻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