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減碳 環團促納「公民訴訟」條款

環保署加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草案修法,本周舉辦三場民間研商會,昨為最後一場,環團及法界要求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未來當政府怠惰不作為,民間才能有監督工具。環保署表示,將進一步思考如何具體落實,願意研商討論。

溫管法將修正為「氣候變遷行動法」,昨聚焦討論氣候變遷調適作為,草案要求各級政府應依科學資訊、氣候情境,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為研擬、推動調適方案及策略依據。

現場法界人士指出,草案很多是「戰略擬定的框架性條文」,寫法卻又是強制性質,應納入「公民訴訟」條款,讓公民及司法未來可以介入監督,否則根本無法檢驗政府的權利義務,只能透過各式程序討論,相當沒效率。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環境基本法對公民訴訟早有相關規定,溫管法草案卻未訂定機制,另外氣候變遷跟人權有重要的關聯性,目前能源轉型過程中,都是因開發過程未做人權影響評估,才導致爭議。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說,未來將擬定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會要求各單位納入社會經濟衝擊。至於公民訴訟條文,還須進一步思考及評估,會持續收集意見,與外界研商。

相關新聞

數發部長林宜敬昨(31)出席2026科技主權高峰論壇,他提到,科技主權不是什麼都自己做,而是掌握最關鍵的幾項技術能力。數發部推動BOO案,...
美國政府在今年3月接連祭出產能過剩、強迫勞動兩大議題的301調查,其中在強迫勞動議題上,台灣獲得10%不疊加最惠國(MFN)關稅,...
國土署呼籲,當前中央已完成法規調整,盼六都積極跟進,共同引導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家重大居住政策之推動,這將有助於加速如社宅4成做為婚育宅、0...
我們雖自稱為「 海洋 國家」,但與海洋空間相關的生活體驗,鮮少存在於國人心靈地圖中,因此國家公園體制的升級,的確開了一道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