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國安會應評估我國氣候風險
因應全球氣候風險,多國政府已陸續展開相關立法,台灣方面,各主管因應「碳」管理議題,已經從多管道下手,修定相關政策法規,將會大幅影響國內產業的未來。
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討論由尼日和愛爾蘭所提出有關氣候變遷和全球安全草案,遭到俄羅斯動用否決權而封殺。該草案希望安理會整合氣候相關的安全風險,以做為聯合國預防全球衝突戰略的核心。這項議案獲得聯合國多數成員國支持,中國在表決時棄權,印度投票反對。
根據人類歷史,顯示氣候極端變化,如長期寒冷或乾旱,就會擴大威脅效應,加速國家社會動盪、逼迫人民跨境遷移,引發資源爭奪,最終導致戰爭。
因此聯合國安理會分別於二○○七、一一、一八,和一九年舉行專門針對氣候變遷對全球和平發展造成威脅的公開辯論。
聯合國已經有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機制,為什麼許多海島及歐洲國家仍然想將氣候變遷納入安理會討論項目?
因為根據UNFCCC第二條,該氣候公約的最終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一個水平,防止氣候系統受到人為干擾,沒有涉及到有關國際安全與和平的影響與因應。同時二○一五年《巴黎協定》要求各國減緩碳排放。但是由於排放差距,近年全球變暖加劇,造成高溫熱浪、超大豪雨、颶風、龍捲風、乾旱、沙漠化,北極冰層的融化等各種災變,明顯衝擊各脆弱海島及貧窮國家的生存,並嚴重威脅到區域和平。雖然在一三年十九屆氣候會議建立了華沙國際機制 (WIM)來應對氣候損失和破壞,但實質上對脆弱國家提供幫助有限。
中國和俄羅斯一直反對安理會納入氣候暖化議題,主要是擔心安理會可能會根據《憲章》第七章採取措施,或藉口干涉其國內氣候政策對國際安全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但支持聯合國安理會採取氣候行動的國家則認為,要整合氣候變遷在跨領域和多方面影響的最佳方式,就是在整個聯合國系統結構內,使氣候變遷、和平與安全、發展和人道主義等議題的專家共同合作,才能真正維護全球氣候安全。
儘管中、俄擁有安理會否決權,短期內氣候變遷無法成為安理會的核心議題,但在本次安理會辯論時有六十位代表發言,認為受到氣候暖化影響的人民及國家,更容易受到恐怖分子招募、暴力的影響。
我國應對氣候變遷議題,多年來一直遵循氣候公約模式,只討論減緩及調適,從未把氣候暖化視為國家安全議題。為因應國際氣候情勢,建議國安會應成立氣候安全應對單位,除了要定期評估氣候變遷對我國軍事、政經安全影響以外,亦要關注周圍國家氣候衝擊,對我國安全之可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