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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理性・求進步
碳稅聯盟6月2日舉辦成立記者會,主張「碳費先行,碳稅更好」,碳費收入受限於專款專用,費率若為每公噸300元,僅約歐盟目前碳價的十分之一,缺少減量的誘因效果,又將一大部分用於補助污染排放源,恐造成反效果,也無法接軌歐盟的CBAM。
早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國、民兩黨的政策白皮書都支持能源稅,2009 年5月行政院賦改會綠色稅制改革,「能源稅分十年開徵、少繳所得稅」的決議 ,因行政首長異動和社會溝通不足而功虧一簣。...
投資自然必須要有制度配合,目前農委會「接受捐款執行認養植護樹與野生動物保育作業要點」收受企業捐贈,卻不管是否有「外加性」、得以確實有利於生物多樣性、是否可以惠益原住民的做法,實可謂為德不卒,且有政府帶頭漂綠之嫌。目前林務局積極推動之林業多元生產、殘餘木料運用,亦缺少惠益共享與生物多樣性的監管機制。
台灣明確將「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入法,企業是真永續還是「漂綠」,也成為各方關注的議題。對此,環保署表示,台灣分階段徵收碳費,同時鼓勵企業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對於減量額度抵換交易有把關機制,讓碳交易是減碳助力而非漂綠。
七國集團致力於到 2035 年實現電力行業“完全或絕大部分”脫碳,並“加速”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儘管 G7 多國能源和環境部長在會議之前協商中承諾到 2035 年實現電力行業脫碳,在迫切需要 G7 領導力時,德、日分別在繼續使用天然氣和煤炭的問題上堅守立場的反對,未能為設定淘汰煤炭的最後期限。
總統蔡英文宣布台灣將成立碳權交易所後,外界關注總公司設立地點。行政院長陳建仁12日宣布,碳權交易所總公司將落腳在高雄。證交所也補充,台灣碳權交易所目前規劃總公司將設立於高雄,資訊交易中心設於台北,並於台北及高雄兩地分設據點同時分工營運,全力推廣人才培育。
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特立設環境部,明定9大掌理事項,包括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檢驗測定、空氣品質及水體品質保護等,並設立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以及國家環境研究院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等4個次級機關。然 未納入山林水土等業務,僅附帶決議要求政務委員督導成立「自然資源整合治理小組」,環團直言,行政院多個橫向聯繫小組功能往往不彰,對整合不抱期待。
全球碳排放量約 40%自建築建築轉型刻不容緩,立法院在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在即,地球公民基金會及台灣綠領協會、綠色公民行動、主婦聯盟等環保團體,加上社區管委會代表,上午在台北市信義新城社區頂樓召開「都市的電都市發,屋頂光電要入法」記者會,疾呼屋頂光電要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