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

各界談5G時代將帶來智慧生活、智慧家庭、智慧交通、智慧製造、智慧醫療等等的產業運用與發展機會,同時也帶來人工智慧與巨量資料的發展機會。這些機會將驅動既有軟硬體及巨量資料的新運用,也驅動新軟硬體的誕生,顯無疑義。

自1995年起,無形資產開始大於有形資產的價值,而且自2015年起無形資產已占著企業價值的80%以上,製造產品的企業產生自無形資產的收入已大於有形資產。而我國經濟部於今年10月初預告「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擬新增擴大無形資產範圍,從所得稅法規定的營業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各種特許權等五項,擴大納入積體電路布局權、植物品種權、漁業權、礦業權、水權、營業秘密及電腦軟體等七項。

編按:孚創雲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延鵬,於上月在工商時報撰文《於世界智慧財產日反思「專利一甲子的糾結與問題癥結」》,延續先前提及專利一甲子的糾結,周延鵬董事長針對亞洲國家和企業60年來的專利主要問題癥結,提出已驗證並執行中的專利新解方供各界參酌。

編按:4月26日為「世界智慧財產日」,孚創雲端公司董事長周延鵬於《工商時報》撰文,特別在世界智慧財產日前夕,針對專利經過一甲子的貿易戰,所衍生的錯綜複雜問題以及亞洲國家的癥結,美歐日也並沒有發展出優異的專利解方,提出反思。

公平會於2018年8月10日宣布與高通達成和解,罰款從新台幣234億調整為27.3億元,換取高通承諾未來五年投資台灣7億美元以及重新協商授權合約、保證晶片供應、無歧視待遇、不對晶片商訴訟、不簽權利金折讓或授權金折扣合約及行為承諾執行與報告,強調「利益超過原本罰鍰」。但,不僅業界憂心對台灣5G產業產生負面影響,不認同結果,而且兩位主張裁罰的公平會委員請辭。

2018年,中美貿易爭端劇烈演變,涉及層面甚廣,而其中的智慧財產項目,中國政府及企業仍續推進「自主的知識產權」的中國夢,但尚未能翻轉逆勢。

周延鵬上海演講指出,當中國專利將等於或大於一件美國專利的經濟價值,其中述及戰略、人才、企業、政府基礎環境的不足並試探戰略方向,14年後,再觀其立法、行政、司法政策及舉措,是很殊勝的,而其知識產權申請、訴訟、交易數量及其涉及金額以及中國GDP及進出口金額,亦頗亮眼。

美國就智慧財產保護,從1970年代起對日本,1980年代起對韓國、台灣和香港、2000年後對中國,即陸續指稱日本、韓國、台灣、香港「侵權」或「仿冒」,指謫中國「竊用」或「竊取」,美國政府即依1974年貿易法祭出301條款(一般301)和182條款(特別301)的調查,促使各國從立法、行政及司法改善智慧財產保護環境,甚至也使各國領導人持續宣示保護智慧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