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遭竊的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問題

編按:

過去美國在多邊或雙邊貿易中,經常啟動「301調查」維護美國自身的利益,以竊取美國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懲罰該出口國的商品加徵關稅。中美貿易戰的起源也在於此,台灣在智財權領域是否被邊緣化,值得注意。

2017年8月美國貿易代表署對中國展開「301調查」(即Section 301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調查結果指出中國利用外資所有權的限制,迫使美國企業向中國企業轉移技術,除此之外,中國政府也指導中國企業對美國的投資或收購,藉以計劃性地取得各產業的尖端技術和智慧財產權,中國政府甚至支持並協助駭客竊取美國政府與企業的智慧財產與商業機密。因此2018年中美貿易戰更是突顯智財權遭竊的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問題

智慧財產權 讓美國偉大

智慧財產權包含了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和技術研發創新之經濟發展最為相關的莫過於專利和營業秘密。專利,這個起源於歐洲的制度,將它運用到淋漓盡致的國家卻是美國,建國於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的美國,很早就體認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進而於憲法便賦予國會有給予特定發明享有一段期間之專有的權利。

透過專利權的主張,將能於為期不算短的期間排除他人實施企業投入大筆資金研發的技術或產品,甚至能獲取動輒高達一億美元以上的巨額賠償。智財權策略明確的企業,更把於美國進行專利訴訟作為商業策略手段,對競爭對手發動合法的干擾作為,阻礙競爭對手產品於美國上市。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請「337調查」(即Section 337 of the Tariff Act of 1930),更是讓人聞風喪膽的一大手段。

把讓美國偉大的原因歸功於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或許有點跨大。但美國透過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來確保企業的技術能量能蓬勃發展,進而主宰全球經濟,這是無庸置疑的。

當美國遇上把竊密作為競爭手段的中國

然而,當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美國,遇上把不公平競爭和竊密作為手段的中國,那些常規作戰策略似乎使不上勁。究竟中國不按牌理地使出哪些手段,又對美國造成了什麼樣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的疑慮?川普最信任的亞洲政策顧問、白宮國家貿易委員主任彼得•納瓦羅在他所撰寫的《美、中開戰的起點》一書中,雖然主軸是試著回答:「美國和中國是否會爆發戰爭?會是什麼時候開戰?」,但他在書內也舉出許多案例,藉以警示中國的種種竊密行為不僅讓美國的經濟發展停滯,更已強烈威脅到美國的國防安全。

技術遭竊和國防安全有什麼關係?

「你無法在沒有先進技術的情況下,還能擁有先進的武力,…,我們之所以能成為強大的全球霸權,原因正是我們的技術和創新,以及比其他國家更優越的武器。」納瓦羅引述美中委員會共和黨代表沈單寧的評論。

納瓦羅提及,2007年中國網軍(意指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所掌管的網路司令部)成功入侵了五角大廈,取得大量的聯合攻擊戰鬥機計畫的機密資料,同一批駭客也入侵了英國最大國防外包商英國航太系統,取得了具有匿蹤設計之F-35戰機的設計圖、電子系統及效能等重要資料。除F-35戰機之外,還包括愛國者飛彈系統、神盾彈道飛彈防禦系統等二十四種主要武器系統。納瓦羅大聲疾呼這些機密資訊和智慧財產是美國納稅人花費數十兆美元投入研究開發的成果,中國卻僅用不到其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的心力,便在許多領域追趕上美國,想要甩開這號對手,美國得再投入另一個十兆美元!更諷刺的是,中國不僅偷竊技術,還加以改進後宣稱自主創新。

這些中國網軍存在的目的不僅是竊取國防機密,納瓦羅指出他們的另一目的更是協助改善中國國營企業與外過競爭對手的競爭地位。他們不只竊取研發成果,也搜括電子郵件、聯絡人清單、定價資訊和合作協議等大大小小的營業祕密與智慧財產。當競爭對手對你的底細瞭若指掌,未戰已是先敗。

中國試圖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

對於美國這樣的指控,不管是華為乃至於中國政府,一致否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更曾表示:「呼籲美國停止假借炒作竊密問題來抹黑中國!」

呼應納瓦羅所說,中國是相當有計畫且有組織地在準備這場不知何時將到來,但一定會到來的戰役。既然你說我不尊重智慧財產權?那我就用耕耘多年的專利權來回敬你!根據IFI CLAIMS專利服務公司的統計,華為每年的美國專利申請數量已擠進前二十名,並逐年快速增長[3],顯見華為的專利彈藥庫相當充足。實際上,華為於2019年6月便對美國電信商Verizon主張其侵害了230件以上的美國專利,並要求支付高達1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用[4],就是一場反擊。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正規戰,確實也讓口口聲聲強調中國不尊重智財權的美國政府慌了手腳,迫使美國眾議院參議員Marco Rubio提出美國國防授權法案的修正案,有意使華為無法於美國法院主張因專利受侵害的損害賠償[5]。這樣的作法,是前所未見的。

智財權保護的妥協,會讓美中之戰落幕?

在大阪G20高峰會的前夕,美、中依舊對於智財權爭議看法依舊分歧。在兩國經貿官員未展開實質對談下所登場的川習會,能有多少實質進展?或許期待不用太高。

更值得思考的是,假如美、中就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議題達成了共識(或一方作出了妥協),這場貿易戰就真的落幕嗎?就算會,中國在經濟、軍事及科技等面向皆已然崛起的態勢下,美、中這兩個大國的霸權之爭,終將持續!

反觀台灣於智財權領域處境

侯慶辰律師撰文指出,台灣可以對比美國的情況,美國之所以如此重視法治以及智財權,最深層次的原因在於美國是古往今來人類最大的現代化國家。這也是歐洲國家對智財權重視的程度遠不如美國的原因。所以,只要中國大陸朝現代化發展的方向不中斷,中國大陸未來將成為世界上最重視智財權的國家之一。

相反地,台灣算是小國寡民的社會很難智財產業發展有局限,再者訴訟標的與效力也有限,這或許也是台灣智財產業始終只停留在價值最低的專利申請上面的原因吧。在美國波士頓世界商標代理人大會(INTA)參加人數超過15,000人,台灣也有不少事務所去看展,但現場的展位(booth)中竟然有近3分之1來自大陸,反而沒有任何一家來自台灣。反思,大陸在智財權發展已超越台灣。

過去台灣企業幾乎都把心思放在美國智財訴訟上,這可能一方面是美國企業確實掌握了底層技術,也可能是美國向來是台灣電子業的最大市場。未來美國依然會是台商面對智財權問題的主戰場,但將不會是唯一戰場,中國大陸在智財權上的角色將會越來越重要。聯發科早在2017年就選擇在中國大陸對其競爭者博通提告,很明顯是看清了這個趨勢。

有趣的是,過去台商在美國的智財權訴訟往往是作為被告,然而台商在大陸的智財權訴訟卻是擔任原告居多。最近台灣電子業在大陸所提的智財權訴訟中還有一個現象值得提出,那就是不少案子都是涉及營業秘密的,案情事實大多都是台商工程師跳槽到大陸競爭者後,台商對該名工程師以及其競爭者企業提出侵害營業秘密(大陸叫商業秘密)的告訴。這也看得出來紅色供應鏈確實在挖台商的牆角。

台灣在10年前成立了智慧財產法院,一度曾期許藉此成為亞太智財案件的審判中心,但10年下來智財法院所發揮的功能似乎不如預期。以上所提到台商在美國或在大陸的大型智財權訴訟,這些年來很少在台灣看到。台商為何不在台灣提告?或被告?或許智財權其實也在全球的範圍競爭,台灣在這方面恐怕也難逃被邊緣化的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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