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與再生能源

台灣在「氣候變遷因應法」載明二○五○年淨零排放的目標,以回應「巴黎協定」的承諾,同時處於全球化商品與金融市場,承受綠色消費者與投資人的新興要求。各總統參選人對能源轉型卻深陷兩極對立數十年的泥淖,我們亟需能源政策的轉型,從供給面替換跳到需求面管理的第三條路。

基隆協和電廠改建計畫爭議不斷,2022 年台電提出四接 3.0 方案,預計在7月 7日舉行第五次環評初審,台電表示,預估 2025 年北東電網的供需缺口恐達 470 萬瓩以上,若不盡快新建自主電源,其他區域就要增加發電支應,強調新建自主電源才是根本解方,協和更新計畫有其必要。

日本今年夏天即將實施「含氚廢水」排放入海計畫,將超過 100 萬立方公尺的核處理水,分次沿著一公里長的海底隧道排入太平洋,引起東亞鄰國憂心衝擊全球人體健康和海洋生態。台灣方面,立委陳椒華指出,目前台灣檢測進口食品放射物質標準未統一,呼籲建立有公信力的檢測機制。

農委會盤點「低地力土地」,再提供中央籌設「綠能發展區」,但是高雄市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長溫仲良認為,低地力農地並不存在,只要農地能夠長出作物,或讓生物生存,就是可被利用的土地,重點在於有無「適地適種」,農民的種植智慧會嘗試克服農地條件限制,找到適合作物。

潘朵拉盒子一打開,農地變更他用壓力更大

溫仲良曾為光電板入侵農地,發起抗議行動。溫仲良曾形容,農地種電的誘因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了」,農地變更他用的壓力更大,對於產值較低的農業...

光電再大都免環評?依環評相關辦法規定,只有在重要溼地開發的光電場域需要通過環評,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護區等光電,無論面積大小都不必環評,有學者認為,光電板引發爭議,應要納入環評機制

這週發生了什麼重要大事呢?基金會幫你快速回顧,從公共政策與環境切入,讓你快速了解本週你我應該關心的事件。

內政部地政司在5/16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非都》),預告中指出,為配合加速推動國家綠能政策發展,由經濟部公告為綠能發展區之農牧、林業、養殖及國土保安等使用地得依《非都》容許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且不受 660 平方公尺限制,未來光電覆蓋可達 70%、甚至可走農地變更設置 90% 光電。

台灣的綠能發展日益受到關注,內政部營業署20日表示,已著手研議在國土計畫中新納綠能發展區,初步訂出的選址條件,包括符合國土計畫指導或屬農委會提出的低地力農地及漁電共生專區,將作為建議優先設置的初選區位。

所謂的綠能發展區,是指選出適宜設置光電的土地,再配套訂定簡便快速申請機制。營建署表示,目前正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針對光電設施管制方式將延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簡化專區申請機制。

除了區位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