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大進展 3子法月底預告
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通過,規定排碳大戶明年起開始收取碳費,相關子法陸續出爐,環保署6日表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等3子法將在6月底預告,碳交易或拍賣的詳細辦法、手續費等,相關草案預計今年11月底前預告。
5日是世界環境日,多個環團到總統府表達關切於碳費及碳交易制度,蔡英文拋出未來透過碳權交易、增量抵換、自願減量三管齊下,落實淨零排放,環保署6日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減碳制度訂定進度,以及碳交易相關內容。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根據規劃,6月底預告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就是為了讓事業單位、各級政府能依規定提自願減量換取碳權,也鼓勵事業「以大帶小」,推動整個產業自願減量,這些額度就能補入碳權交易所的國內減量額度中。
氣候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表示,這3子法都是溫室氣體減量的基礎法源,會清楚讓業者了解碳盤查如何登錄規定,新增的排放源該如何抵減、既有排放源要增量抵換,以及實施自願減量專案等,以利企業進行碳盤查,並規劃採行的溫室氣體減量措施等,都需要子法來協助。
至於費率審議會草案規劃在8月預告,環保署說,由於國內碳費如何訂定、收取等細節,都將交由費率審議委員會進行,在此之前需要先訂出相關辦法,將比照電價審議委員會設有官方代表、工商界、民間代表等,後續進行費率討論及審查,實際費率則需等委員會成立運作後才會明朗。
由於碳權交易所即將在7月成立,因此需要相關交易制度的建立,蔡玲儀說,目前規劃11月會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其中會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行事項,避免碳權重複交易的狀況,相關辦法預定12月底會完成訂定。
環保署規劃 碳交易採2+1制
環保署6日說明我國未來碳交易規劃方向,分別有台灣碳權交易所(國內減量與國際減量分開交易)及環保署媒合交易平台三軌進行,以2+1的方式協助企業及政府機構解決碳交易及符合環評增量抵減。同時為了解決企業碳盤查交易等問題,環保署也設立專線解惑。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6日表示,目前國內碳權需求分為兩大類,分別是環評法規要求增量抵減、或是企業因ESG永續推動等原因等自願推動碳中和。在國內環評要求增量抵減下,目前已經有竹科寶山一期二期擴建等每年需要37萬噸、中科擴建二期需要34萬噸,未來還有經濟部設立產業園區同樣也需要進行增量抵減。
在碳權交易逐漸成形下,未來國內對於碳權需求也會與日俱增。蔡玲儀解釋,未來台灣碳權交易所會分為國內減量額度及國際減量額度兩種,其中國內自願減量、抵換專案碳權,會因國內初期需求大,且有環評抵換需求,因此國內減量額度會限制僅能在國內交易,並提供抵換需求者合理價格取得碳權,並且避免囤貨炒高碳價。
至於碳權交易所也會進行國際減量額度的交易,是用於產業實現自身減碳目的,碳權交易所會提供國際品質可靠、且會有相關單位把關的碳權,避免碳權重複交易的情況。
另外同步於台灣碳權交易所外,環保署也續推媒合交易平台,環保署說,這些碳權來自於民眾汰舊燃油汽車機車換購電動汽機車等,是專門為了讓有環評需求的開發單位能取得穩定且價格合理的碳權。
為了提供企業及民眾了解正確的減碳資訊,包含碳盤查、查驗、碳費徵收規劃,甚至是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匯、碳權、碳交易等內容,環保署設立專線及電子信箱,在上班時間設有5線電話讓專人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