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二級,小水力發電跨大步!
疫情警戒降二級,小水力發電的火車頭-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簡稱小水盟)加緊走訪政府公部門,同時積極召募會員以形成產業聯盟。
繼7/1拜會農水署林國華副署長,理事長洪正中宣布了最新進展,包括:與台灣自來水公司、農水署取得共識;走訪大林電廠;到宜蘭恆水公司做簡報;示範案場進入統一規劃階段;在雲林有很大突破,鹿場課圳六、七公里的長度當中有七處可做小水力發電的據點,聯盟將傾團隊之力來攜手合作完成。
其中,會員之一的水律能源公司啟動執行在鳥嘴潭水廠的小水力發電評估案;自來水系統方面,有韋峰能源公司正進行兩個案子,分別是台中靜宜附近的廢水廠及台東自來水廠即將佈建做小水力發電。洪正中強調,「不管努力的成果如何,請會員夥伴大家手牽手一起努力」,期發揮螞蟻雄兵的團結優勢。
8月初,小水盟走訪高雄大林火力發電廠作為切入發電廠的起手式,接踵北中南預計各找一火力發電廠啟動小水力計畫,待聯盟籌策研擬妥適,電廠方也會參與配合。聯盟則以整合者角色推動整體前進,加速達成將小水力發電目標列入國家再生能源政策目標。
小水盟盤點了所有能夠裝置小水力設施的地點,發現幾乎九成都在公部門(公家機關所屬場域),如農水署轄下的農田灌溉渠道、經濟部水利署轄下水利設施;台電擁有的水廠、水壩、水庫,以及自來水公司、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水保局的管轄範圍內都有多處可用作小水力發電。
洪正中說,設置小水力發電的過程裡不止場域申請上程序繁冗,還有土地、與地方政府溝通等問題,所幸這些目前聯盟一一克服且已有相當掌握。在突破法令規定上,「尤其是農水署成立後,以前的17個農田水利會,現在全數歸納到農水署管轄。以前農田水利會是民間團體,農水署是政府單位,推動水力發電必需去拜託政府;現在情況完全改變,農水署就是頭家、形勢逆轉,辦事效率與積極度與過往完全比順暢很多」。
另,再生能源法有規定「兩萬瓩以下利用既有水利設施設置發電」之水利設施相關定義,由於小水力發電都是裝設於水利設施上面, 因此若能夠將水力發電設施也納入為水利設施定義的一部分,洪正中認為在許多任務項目上也有利快速突破。
為能快速形成小水力發電的產業鏈、增加商機,聯盟正擴大會員召募,期許產業鏈快速形成後,政府輔導及支持之對象明確,如更裨益產業鏈的茁壯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