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與再生能源

農委會盤點「低地力土地」,再提供中央籌設「綠能發展區」,但是高雄市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長溫仲良認為,低地力農地並不存在,只要農地能夠長出作物,或讓生物生存,就是可被利用的土地,重點在於有無「適地適種」,農民的種植智慧會嘗試克服農地條件限制,找到適合作物。

潘朵拉盒子一打開,農地變更他用壓力更大

溫仲良曾為光電板入侵農地,發起抗議行動。溫仲良曾形容,農地種電的誘因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了」,農地變更他用的壓力更大,對於產值較低的農業...

光電再大都免環評?依環評相關辦法規定,只有在重要溼地開發的光電場域需要通過環評,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護區等光電,無論面積大小都不必環評,有學者認為,光電板引發爭議,應要納入環評機制

這週發生了什麼重要大事呢?基金會幫你快速回顧,從公共政策與環境切入,讓你快速了解本週你我應該關心的事件。

內政部地政司在5/16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非都》),預告中指出,為配合加速推動國家綠能政策發展,由經濟部公告為綠能發展區之農牧、林業、養殖及國土保安等使用地得依《非都》容許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且不受 660 平方公尺限制,未來光電覆蓋可達 70%、甚至可走農地變更設置 90% 光電。

台灣的綠能發展日益受到關注,內政部營業署20日表示,已著手研議在國土計畫中新納綠能發展區,初步訂出的選址條件,包括符合國土計畫指導或屬農委會提出的低地力農地及漁電共生專區,將作為建議優先設置的初選區位。

所謂的綠能發展區,是指選出適宜設置光電的土地,再配套訂定簡便快速申請機制。營建署表示,目前正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針對光電設施管制方式將延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簡化專區申請機制。

除了區位選擇,...

台灣美國商會昨公布「二○二三台灣白皮書」,呼籲台灣政府把握當下機會,來改善商業環境以鼓勵投資;但對於政府能源政策用詞嚴厲,認為台灣能源轉型進度「遠遠落後」,不但影響產業發展,也衝擊國家安全,呼籲政府應提出確保供電無虞的政策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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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修法明定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是呼應國際發展趨勢,規範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了可以讓屋頂增加隔熱,同時增加綠電供給等,未來從源頭結合建築設計,避免二次施工,提升建築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