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獨厚特定廠商? 經濟部:將持續加碼、協調

台版晶片法案18日通過,半導體業界大多樂觀其成,該法還涵蓋電動車、5G、低軌道衛星等領域,堪稱台灣科技業最強後盾。然而,對於新法中的定義,為何有國內業者認為補助獨厚某些公司?又不少專家認為,與他國祭出的扶植政策相比,台灣此法在利多的部分較為薄弱,各界好奇後續法案是否會加碼?

扶植半導體 《產業創新條例》國內外廠商皆適用

台版晶片法案,也就是《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草案上週通過,實施期限為2023年元旦起至2029年年底,內容主要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分別給予25%、5%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兩者加總不得超過年度所得稅50%,包括電動車、5G、低軌衛星產業都適用,台積電、聯電、聯發科、日月光等台灣半導體公司都有望受惠並表示樂觀其成。

不僅台廠,外商也適用,本週宣布投資台幣300億元建廠的ASML(艾司摩爾)可望受惠,有助於推動外商加碼投資台灣。也不僅半導體產業受惠,就《產業創新條例》來看,其他製造業也可望得到減免,但這就得看最終所謂「一定規模、一定比率」的範圍在哪,若門檻過高,最終受惠的可能絕大多數仍是半導體產業。

獨厚特定企業? 經長:未來持續加碼

不過,目前關於「前瞻創新研發」和「先進製程」的定義,仍相當粗略,這引起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不滿。黃崇仁表示,肯定政府照顧台積電產業且樂觀其成,但什麼是先進製程、前瞻研發,政府要說清楚;他認為,現在硬是冠上「先進製程」、「前瞻研發」這些用詞似乎只針對台積電或是少數設備供應商進行補助。

黃崇仁也表示,台灣半導體不是只有台積電,政府不能只為了獎勵台積電等少數公司,而不是對半導體廠一視同仁,這樣「太不公平也不合理」;他也強調,該法如果無法對在台灣扎根、擴廠的廠商,提出一體適用的獎勵,將以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常務理事之名,串連其他理事反對到底。

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對於台灣半導體發展,以及觀察現今的國際局勢,經濟部正持續進行多面向的相關討論,包括研發、群聚效應如何精進和人才問題等,同時也會與半導體企業來做全面性的深入溝通。

她說明,因各國情形不同,有的國家希望大力扶植新設廠,像是日本本身久不見半導體廠,故以大量補貼的方式處理,至於台灣則是已具備既有生態系,「我們希望能夠更前進,所以採取10條之2的方式做修改」,承諾未來在整體半導體的發展上,還會有其他面相會陸續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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