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追蹤

經濟部3日表示,離岸風電3-1期本就不是台歐盟諮商範疇,且各開發商已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經濟部將依法行政,不會改變相關政策, 國產化政策應依照行政契約內容繼續實施 ;至於3-2期已進行公開招標,選商規則及產業關聯政策不變,但若有涉及 不可歸責開發商的事由 ,開發商可提出「產業關聯方案變更」之申請,經濟部將朝 「通案原則、個案審查」 方式辦理。而3-3期國產化政策,將朝向「開放」的大方向實施。

國土計畫法 原定明年上路,卻從中央地方互槓延燒到綠營內亂、部會分歧; 行政院 長卓榮泰坦言,國土法若干解釋、字眼、文字用語,確實會讓人產生疑慮。縣市政府和藍綠立委紛紛要求暫緩實施,環團則呼籲中央如期上路。隨著暫緩聲浪漸起,政治戰場也轉移到「責任誰來擔」,卻始終忽略國土法雖是整體規畫,但不可避免地影響到家戶的資產價值和運用限制;基於國土安全永續的國土計畫,在地方和農民眼中卻缺乏公平正義,這才是該法最大的阻礙。

碳費費率審議會將於10月7日召開第六次會議,可望將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定案。環保團體今日(27日)呼籲,優惠費率之底價應設為每噸新台幣300元,一般費率至少500元,且應參考英國與歐盟CBAM做法,為相關優惠折扣設置 「落日條款」 ,最晚於2035年以前應全數中止。

經濟部本月23日約談離岸風電3-1期、3-2期得標開發商,釋出在如期併網前提下,將放寬國產化的訊息。昨日(26日)國內兩大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表示,經濟部政策朝令夕改,極不公平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研議多年的「國土計畫法」,政府預計明(2025)年4月30日正式上路,目前除了中央地方互槓,中央和立委的意見也有所分歧,實際上存在許多不滿的聲音。其中,最大的反彈聲浪是被畫為農業發展區的限制,尤其農一和農二的建蔽率和容積率都較過去被限縮,想轉為其他用途也更加困難,自然引發農民的疑慮和抗拒心理。

■台灣農地價值長期被低估

台灣農地的實質價值長期被嚴重低估,政府需要負很大的責任,原因在於政府為編列各種農業補貼,...

 2030年綠電有迫切需求情況下,經濟部長郭智輝23日明確告知風電開發商,在如期併網完工前提下,「國產化問題不受約束」,亦即國產化承諾事項不予計較。3-1期、3-2期業者聞言均解讀,「經長的意思就是『有條件』宣示國產化大幅鬆綁了!」他並透露,公股銀行一定會介入協助專案融資。

內政部有意處置國內違規 農地 超商,擬協助申請用地變更,或要求業者訂出退場機制,另尋合法用地。時代力量前立委 陳椒華 呼籲,應該盡快讓 國土計畫法 全面上路,才有可能根絕問題。

由經濟部主導的泛官股售電公司將在10月成立,該公司成立目的為調節風電市場供需 , 明定統購上限為區塊開發3-1期、3-2期之2成發電量,將會「 分包販售 」,年期包含15年、20年、25年,並增加「 遠期契約 」設計。經濟部強調,泛官股售電公司不涉及光電交易,且買家資格(年用電量)將會有所限制,以解除日前業界對公司「與民爭利」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