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鑑亂象 工會促檢討修《大學法》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2005年大專校院教師評鑑明確列入大學法,迄今已走過20年,但評鑑已發展成失控的怪獸,要求大學法修法,刪除21條教師評鑑。對此,教育部回應,各大學如何訂定合宜的教師評鑑制度,將於近期邀集學校及工會團體商討。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表示,2005年大學法修法後,大專教師評鑑制度上路至今將滿20年,但在各大專內仍不斷看到對教師多如牛毛、浮濫且完全不合理的要求,讓本應獨立自主進行學術活動的大專教師,陷入無止境的「集點」換評鑑通過的惡夢;如有大學教師評鑑項目包括募款5000元可累計1點;若教師不支領超鐘點費,未領1鐘點,就能換取30點評鑑分數,不合理的指標形同逼迫教師回捐所得。

高教工會呼籲,20年前大學法修法將評鑑連結教師停聘、不續聘即種下惡果,才延伸各種弊大於利、壓榨教師的亂象,評鑑制度已非小修小補能挽救,呼籲教師評鑑應「砍掉重練」,刪除大學法21條教師評鑑,改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並與續聘、停聘、不續聘等脫鉤,讓評鑑怪獸走向終點。

高教工會主張,應儘速修改《大學法》,終結已完全失控的大專教師評鑑制度,並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且應與升等、不續聘、懲戒等不利對待脫鉤,至多與正向有利效果的升等、長期聘任、獎勵做連結,讓教師能恢復獨立自主從事教學研究服務的知識分子角色。

教育部表示,各大學教師評鑑項目仍需以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為範疇,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教師評鑑結果若涉及教師停聘、解聘及不續聘等不利處分,仍需依照教師法規定辦理。各大學如何訂定合宜的教師評鑑制度,將於近期邀集學校及工會團體商討,讓促進學校校務發展與保障教師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相關新聞

大陸委員會日前舉行諮詢委員會議,學者解讀,未來世界經濟可能被劃分為三個主要圈圈,美國圈、大陸圈、以及非美非中圈,...
台美關稅談判進入深水區,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2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在美建「台灣聚落模式」,強調這與日、韓、歐盟投資美國方式不同,...
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智榮基金會2日主辦的「世界地圖上的台灣未來」系列活動,邀請宏碁集團創辦人 施振榮 、和碩科技董事長 童子賢 演講;...
賴總統同意國安會諮委黃曙光請辭,由於黃是蔡政府自製潛艦(IDS)計畫核心人物,從海軍司令、參謀總長到國安會諮委,長期擔任專案小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