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出爐 立法權被限縮受考驗

今年(2024)5月底三讀通過的國會職權修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條文修正案),在歷經行政院覆議失敗、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後,憲法法庭於10月25日做出釋憲案宣判,關鍵條文多屬違憲或部分違憲。而各黨攻防重點,牽涉總統國情報告、調查權和聽證會的罰則等核心皆在25日起失去效力。
國會改革釋憲 程序不違憲但多數條文違憲
這次釋憲爭議包括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六大部分,幾乎都違憲。但關於「不得反質詢」規定,因無立法理由參考,且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乃理之當然,憲法法庭認不違憲。
至於要賴清德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且「即問即答」,憲法法庭認為,總統和立委都是直選產生,各自對人民負責任,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憲法增修條文雖賦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的權限,但僅得「被動聽取」。
目前NCC、考試委員和大法官人事都卡關,憲法法庭明確表示,總統、立法院都有依憲法規定忠誠履行人事提名權與同意權的義務與責任,不得消極不行使、破壞憲政體制。
立院委員會設調查小組違憲
憲法法庭雖肯認國會有調查權,但立法院各委員會設置調查專案小組違憲,這也意味先前成立鏡電視、進口雞蛋調查專案小組得停擺,須由院會決議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才能續行審查。立法院為議案可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但人民沒有配合立法院行使職權的義務,民眾可自行斟酌是否出席,立院不得對出席調查程序或聽證會的人民科處罰鍰。
至於藐視國會罪,憲法法庭認為政府人員若不履行憲法義務,是政治責任問題,用刑罰來處罰不符最後手段性要求,判違憲。
林濁水:徹底掏空國會調查權
針對憲法法庭的判決,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日前表示,「諷刺的是,一向高唱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的中國國民黨,這次會同民眾黨力推國會改革立法,以立法之名行憲改之實,試圖將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改變成向立法院嚴重傾斜的憲政體制;弔詭的是,15位親綠的大法官卻成為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的守護神。」
而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也多次在臉書上指出,通過的改革法案,國會的權力比起美國國會都小到不行,何來變成高度向立法院傾斜的體制?國會頂多只從侏儒國會升級為矮子國會罷了。遇到矮子國會,民進黨上下包括大法官居然就驚慌失措,民進黨的心理狀態真的淪落到這麼虛弱的程度了?太不幸了。
周萬來 : 立法權被擴大限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則於28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專題報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詢問秘書長對於釋憲結果的看法?周萬來坦言,撇開秘書長角度,他認為法庭確實擴大限縮立法權。
黃國昌表示,大法官認定公務員虛偽陳述不可以課以刑責,不管在美國、法國、德國或日本,官員虛偽陳述都可以課以刑責,我們的憲法法庭大法官眼中卻都是違憲,大法官完全掏空了國會權,「一腳踩下去,完全沒有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