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程序聚焦總統國情報告 雙方激辯

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戰開打,憲法法庭昨行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大法官提問聚焦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行政院覆議失敗能否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等議題,關係機關立法院代表與聲請方、行政院訴訟代理人激辯,立委黃國昌直指若總統拒到國會,「立法院什麼也不能幹」。

大法官尤伯祥指出,憲法法庭判決之前,若總統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立院是否會以人事提名權審查反制,此攸關大法官考量有無符合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

黃國昌說,無論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與否,立院皆可邀請總統,但目前尚未發出邀請,賴總統也未對此發言,他無從得知賴是否會到立院報告,且賴赴立院會發生何事,須由黨團協商決定,現今也不知如何邀請、賴來了要說什麼,並澄清法案從未規定總統須「即問即答」,且總統若不來,「立法院什麼也不能幹」。

大法官呂太郎提問,立院說明依照現行憲法規定,行政院覆議不成功也只能接受,是否代表政院覆議失敗又認為法律違憲,也不能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其法理、理由為何?尤伯祥也指出,所有國家權力機關皆有遵守憲法的義務,若覆議失敗而不能釋憲,政院只能執行機關認為違憲的法律,是否憲法有「國會優位」、立法權比行政權大的規定?

立院訴訟代理人林石猛指出,根據釋字第四一九號解釋,政院只能接受,若個案認為違憲、權利受侵害,則依憲法訴訟救濟途徑,而非最高行政機關覆議案被民意淘汰,還可以聲請釋憲,明顯不符合憲法明文規定,憲法法庭不該事先預估風險。

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表示,哪些條文需要凍結,各方沒講清楚,難判斷大法官最終會如何裁定;前立委、執業律師李貴敏認為,大法官早就心有定見,也透過誘導提問,藉以凸顯暫時處分有其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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