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平:進口商品應支付碳成本
張安平指出,碳議題沒有疆界也無法鎖國,台灣如果只實施碳費卻沒有配套的CBAM碳邊境機制,將會造成高碳排商品傾銷台灣,衍生國家之間的「碳洩漏」,結果實施碳費後的台灣產業價值鏈碳排不減反增。
環境部今(15)日將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並預定在3月底公告碳費基準,國內年碳排量逾2.5萬噸的企業於2025年開始繳碳費。台泥董事長張安平14日指出,支持碳有價,並要求進口商品開始申報碳排放量,藉此健全產業公平競爭環境。並呼籲環境部應該同步具體公告台灣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推動時程表。
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統計,進口水泥占台灣水泥消耗量逐年上升,占比自2013年的11.26%成長到2023年的24.83%。而台灣前三大水泥加熟料進口國家為越南(50.9%)、印尼(25.69%)、泰國(11.62%),世界銀行資料顯示,這些國家水泥業無須在國內支付碳稅(費)。
張安平指出,碳議題沒有疆界也無法鎖國,台灣如果只實施碳費卻沒有配套的CBAM碳邊境機制,將會造成高碳排商品傾銷台灣,衍生國家之間的「碳洩漏」,結果實施碳費後的台灣產業價值鏈碳排不減反增。
台泥初估,光是水泥產業,如果收取碳費後,放任國外高碳排水泥與熟料,完全無須支付任何碳成本進入市場完全取代本土產品,每年台灣將增加約一個直轄市的碳排量。
張安平表示,從東南亞國家進口的水泥熟料,其碳足跡較台泥的低碳水泥,差了10%~20%,「碳是跑不掉的,現在政府對進口水泥無須申報碳排並繳納代金,對於本土業者是相當不公平,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對於國外進口商品,財政部會徵收貨物稅及營業稅,張安平指出,「為什麼這些費用可以收,但政府對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面明訂對進口商品收取的代金就不能收?」 他表示,一個產業死掉是回不來的,「如果我們都不積極面對,就會等著被其他國家修理,我們會大大失去競爭力。」
台泥表示,歐洲議會提出的CBAM衝擊評估報告,未採取碳定價配套措施會產生5%~25%的碳洩漏;環境部前身環保署於2020年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研究報告中也示警,政府要預防徵收碳費後產生碳洩漏,需有相關配套。但至今環境部仍未根據氣候變遷法第31條制訂台灣CBAM子法,讓進口商品必須申報碳排並繳納代金。
台泥認為,政府不應為了減緩碳費可能對國內物價產生的衝擊,而放任國外高碳排商品進口台灣,結果實施碳費的台灣產業價值鏈碳排增加。在以全球為尺度的今天,國家間的碳移動都會有跡可循,既不利於台灣邁向淨零,更將使台灣淪為全球碳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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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是否對進口水泥等產品課徵碳費,環境部長薛富盛先前在立法院、出席三三會演講時都表態支持。環境部官員表示,將持續蒐集更多資料,並跨部會討論取得共識。環境部官員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具法源,在法制面已有初步授權,不過涉及國際經貿談判,若真的要啟動,仍須跨部會協商。
環境部官員表示,現行氣候法規定,為避免碳洩漏,可由主管機關公告產品類別,規定事業在進口特定產品時,應申報碳排,並取得碳權或繳納代金,若出口國已實施碳定價,可申請減免。
這項條文類似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又稱碳關稅)機制,授權主管機關收費,但實際上路時機並未明定,而是要參酌國際經貿情勢及各國碳邊境機制實施情形來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