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籲"獨創碳費"應接軌國際

碳費今年上路,明年徵收。在全球實施碳定價國家中,台灣獨步全球創立碳費制度,對此,企業疾呼兩大訴求,包括確實接軌國際,達到相互扣抵且避免重覆課徵;以及確實對進口產品開徵碳費,以避免不公平競爭。

 環境部完成《碳費收費辦法》草案後,工總為了瞭解各產業的意見,最近分別展開不同產業別的徵詢作業。

 工總指出,企業界對「排碳有價」都有共識,但普遍認為,台灣的碳定價不論是採用「費」還是「稅」,都必須符公平原則,並有考量企業的負擔能力與國際競爭力,確實與國際接軌。

 工總指出,石化、鋼鐵、水泥等首波開徵對象在意的是,碳費徵收能否扣抵國際上其他國家碳稅。若不能互抵,業者在國內繳交碳費,產品出口至國外仍需繳納碳關稅,就會有雙重成本、重複課徵情形。當政府對國內石化、水泥、鋼鐵等業者開徵碳費,如果對進口產品沒有相關規定,也會形成不公平競爭。

 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為例,CBAM課稅基礎是「產品含碳量」,而台灣碳盤查以工廠為單位,根本沒辦法對接,問題核心關鍵就在與「國際接軌」。

 對此,環境部與經濟部承諾,會持續與歐盟等相關國家、機關進行碳關稅協商,工總不諱言,產業界仍持保留態度,引述業者的話說,「Android手機傳輸線,能用在Apple手機上嗎?」

 工總建議,政府應釐清CBAM碳關稅扣抵第三國實施碳定價原則及作法,主管機關收取碳費也應提供證明文件等必要協助,避免產品出口至國外仍需繳碳關稅。


延伸閱讀:自然碳匯納碳交易 拚3月上架

 去年12月22日啟動首批碳交易,引爆45家企業搶購,並創下8.8萬噸的交易量。據了解,首波7檔商品預計賣到農曆年後,碳交所3月將再推第二批商品上架。為滿足國內企業多元需求,下一波可望納入自然碳匯的碳權商品,而非只有再生能源、生質能源類別。

碳交所表示,去年底碳交易平台開放後,迄今陸續接收到其他業者遞件申請開戶,但辦理流程相當繁瑣,目前都還在陸續審查中,評估第一波的商品存貨量可以撐到農曆年過後。

據了解,第二批商品碳交所預計3月上架,雖尚未正式啟動篩選,但方向上將納入自然碳匯,如植樹造林等碳權商品,並引進Verra等其他額度核發機構的碳權,讓企業有更多元商品選擇。碳交所表示,短期內上架商品不衝量,但要增加產品的多元性,選擇有品質的產品,追求更有效率的減碳。第二批最終引進商品前,仍會再與環境部討論。

台灣首批碳交易,以金融業為領頭羊,碳交所主管說,其實金融業不單只是為符合倡議承諾,本身買碳權需求也相當可觀,他們在投融資的企業所產生的碳,以及發信用卡的消費者碳足跡等,業務內容都需要加總起來計算,累積起來的量相當龐大,且均屬於無法自行減碳的範疇,因此,要透過買碳權來達到碳中和。

不過,該名主管坦言,製造業購碳潛在需求更龐大,由於2025年碳費才開始繳納,除非要做碳中和產品,否則現階段廠商還沒有馬上買碳權的急迫需求,因此目前主要仍以指標企業參與為主,但其他製造業者今年需求會逐步發酵。至於中小企業,因為離減碳暴風圈還很遠,腳步較緩。

另外,台灣碳交所不賺差價,平台的交易價格其實相當具有競爭力,碳權商品都是直接跟開發商或大的供應商進貨。但這也使得碳交所在找尋賣家的過程相對辛苦,原因除了賣方本身自己擁有的碳權可另作他用,因而惜售外,賣家也會考量在其他平台通路可以賣到更好的價格,而採取階段式上架。

台灣碳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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