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將天然氣和核能列為綠色能源 顧問專家群警告應踩煞車

向歐洲聯盟(EU)提供綠色投資規則建議的專家群將警告布魯塞爾,不要繼續推進將天然氣和核能標記為永續能源的計劃草案

根據路透社看到的一份文件,向歐洲聯盟(EU)提供綠色投資規則建議的專家群將警告布魯塞爾,不要繼續推進將天然氣和核能標記為永續能源的計劃草案。

這個顧問群今天(21日)將就「歐盟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Regulation)的一項計劃草案,向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供意見回饋。

「歐盟永續分類標準」是一份綠色經濟活動清單,滿足環境標準的經濟活動才能被標記為綠色投資。

專家們在這項文件中表示,歐盟執委會提出的新規則,事實上是對那些無法顯著幫助應對氣候變遷的投資貼上綠色標籤,並表示,應該放棄部分關於燃氣電廠的提議。

根據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草案,在2030年前,將把符合標準的燃氣電廠歸類於綠色投資。歐盟執委會提議的標準是,燃氣電廠每瓩時(kWh)的碳排量低於相當270克的二氧化碳,或者是在未來20年,年平均每瓩時(kWh)碳排量低於相當550克的二氧化碳。

燃氣電廠發電時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是燃煤電廠的一半,但也與甲烷洩漏有關;甲烷是一種強效溫室氣體。

顧問們表示,只有每瓩時碳排量低於相當100克二氧化碳的燃氣工廠才應被視為氣候友好。

核電方面,這群顧問表示,歐盟執委會「不應該繼續推進」把核電視為綠能的新規,因為並不能確保核電廠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損害,最主要的理由是對核廢料處置的擔憂。

這些意見回饋為歐盟執委會提出最終提案奠定基礎,不過,並不對歐盟執委會修改計畫草案具強制性。

當歐盟執委會提出草案後,大多數歐盟國家或歐洲議會可以阻擋這項計畫,但不能對其進行更改。

西班牙、丹麥、奧地利和盧森堡已在20日向歐盟執委會發表了一封公開信,敦促執委會不要將天然氣和核能列為綠色能源。

該信中說,「這項草案向金融市場發出了錯誤訊號,並有被投資者拒絕的嚴重風險。」

包括法國在內的其他數個國家表示支持核能,而部分東歐和中歐國家表示應該推廣天然氣電廠,以幫助他們關閉污染更嚴重的燃煤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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