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追蹤> 鏡電視案開啟偵辦 NCC主委遭列被告
去年鏡電視創辦人裴偉被報導,透過總統府、行政院高層關係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引發軒然大波。16日傳出北檢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列為《貪汙治罪條例》、瀆職罪被告,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分「他字案」偵辦中。
鏡電視紛爭 延燒一年未果
去年1月19日,鏡電視拿到NCC近十年來的首張新聞台執照,外界盛傳背後有政治勢力介入,且因董事長一再更換,引發各界質疑。究竟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審理過程中是否秉公處理,廣受各界關注。
立委陳椒華去年提出吹哨者的錄音檔,指控鏡電視取得執照過程,疑有府院高層介入施壓,錄音檔顯示裴偉向大股東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儘快通過鏡電視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去跟陳耀祥說「這個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都還是要做的」。
雖然蘇貞昌與總統府、鏡電視對此都予以否認,府院強調沒有涉入其中,鏡電視則表示錄音檔遭惡意剪接,不排除提告,但仍難消各界疑慮。
大動作偵辦NCC主委 涉貪瀆案
針對此案,時任民眾黨立委的蔡壁如認為鏡電視與鏡週刊之間存在諸多違法事證,且鏡電視在申請執照的過程充滿欺騙,去年9月正式向法務部提出檢舉,請求依法偵辦,釐清真相。
法務部接獲蔡壁如檢舉資料,由檢察司轉交給鏡電視的轄區地檢署偵辦。由於鏡電視位於台北市內湖區,因此法務部發交給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因蔡告發府院指示NCC主委陳耀祥包庇鏡電視,涉犯瀆職罪,由於NCC為北檢轄區,日前移轉北檢偵辦,北檢已分案偵辦陳耀祥中。
台北地檢署除偵辦NCC主委陳耀祥涉貪瀆案外,另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質疑鏡電視非常規交易,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創辦人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罪,亦分「他字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