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阿瑪斯號油污事件座談會─海洋生態浩劫的省思與主張」

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發生於2001年1月,污染範圍位於台灣墾丁國家公園境內的龍坑生態保護區。事件為保護區的生態帶來浩劫。2003年,環保署向挪威法院提出賠償訴訟,這成為台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污事件。
而這次重大災害,主管單位在事件發生後廿天才確認事態的嚴重,而拯救行動的加入,用最原始的方式撈取浮油,似乎又帶來更多的生態破壞。時值至今,許多學者專家已經無奈的,提出讓自然自淨作用,取代其它保護工作的建言,對於追求非核家園的我們,今日無法保障明文應保護的生態區,又如何能侈言明日能為子孫建立 永續家園。因此,為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並期能加速生態復原,還我珍貴的自然資源,我們提出下列三大方向,作為本次專家論壇研討的重點,並期能提供為各界參與台灣環境保護工作者的參考。
一、墾丁石門及龍坑生態保護區油污事件,善後處理各方案可行性評析及具體因應措施、步驟的建議。
二、墾丁保護區生態長期恢復策略的評析與配合復原的計畫、研究方案之建議。
三、國內因應重大海洋生態污染事件,應具備必要的法令措施(海洋污染防治法、海岸法、海洋資源保護法)、組織配置及執行權責等,其方向、內容及要義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