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民眾要求疫苗選擇權 到貨數不足政府須正視

編者按:

台灣疫苗短缺的情形,因日本、美國相繼援助數百萬劑疫苗之後,暫時得到舒緩,但根據最新民調顯示,87.9%民眾認為,政府應讓民眾可自由選擇「國產」或「進口」疫苗。這顯示民眾在缺疫苗的不安之後,更轉而期盼能有選擇疫苗的權力。

近日來爆發好心肝診所、禾馨等特權搶打風波,使得疫苗問題持續延燒,縱使有美日兩國的相助,但一般民眾要打到疫苗還是遙遙無期,除了問疫苗還時才會到貨外,「疫苗選擇權」也成了台灣民眾關切的問題。若放眼全球主要國家,各國政府會開放民眾挑選疫苗廠牌嗎?

在歐美大部分國家,除了一開始疫苗廠牌還未齊全的情況外,約今年春天開始,各國都可在預約網站上看出能在哪些地方施打何種疫苗;在紐約,疫苗甚至基本上是供過於求、隨到隨打,跟核酸檢測(PCR)一樣完全免費,甚至量多到吸引國際旅客「疫苗觀光」現象。

相較於歐美,亞洲國家在疫苗的取得上就稍顯弱勢,雖說各個國家的民眾普遍反映希望擁有疫苗選擇權,但在疫苗短缺的情形下,恐難發生。如南韓,在全球雖有搶到2000萬劑AZ疫苗、5.5萬劑莫德納疫苗,但還是疫苗嚴重短缺,日前美國宣布要捐贈韓方100多萬劑的嬌生疫苗,申請接種的人很快就滿了。

從國際上來看,大多數國家是公費施打。在民眾對疫苗廠牌的選擇方面,美國、英國、香港和澳門是可以選擇;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越南是由政府分配疫苗,原則上沒得選擇,但有技術性的選擇權;日本、南韓、澳洲因疫苗短缺,目前未讓民眾可以選擇。

消基會本月初就曾呼籲,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民眾有配合國家強制接種疫苗的義務,國家也有提供民眾接種疫苗的法律責任。政府應在大規模施打前,充分告知民眾接種疫苗的可能風險,並制定救濟補償措施,負起「疫苗提供者」的法定責任。

疫苗選擇算是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權利,也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社會,政府應盡可能擴大國外疫苗採購,同時按實驗流程發展國產疫苗,提供人民有疫苗選擇權。政府更要讓人民有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自由。至於疫苗特權搶打怪象,美國是前車之鑑,可望隨著疫苗供應充足而逐步緩解,因此當務之急是解決疫苗短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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