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修法

現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對策口號化,節能減碳人人都能朗朗上口,但零零總總的節能減碳措施和「減量目標」完全對應不起來。

台灣當前所面臨的課題當中,氣候變遷絕對是個大課題。兩個理由可以支撐這種觀點。首先,台灣當前發展型態下,溫室氣體的排放仍然趨勢向上,而且沒有穩定下來或受到控管的跡象,台灣對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是具有高貢獻的。

2004年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完成立法,便是朝野政黨妥協下的成果。其中,13部4會5獨立機關50三級機關,更是國民黨黨團的大堅持下的組織宏規。這個法定的組織數目限制,作為行政院組織法立法的框架,不論是基於什麼政治動機,負責推動的民進黨政府必須遵守,即令行政內部協調更為困難,也必須堅持下去,並隨時在立法院做妥協。2004年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送到立法院,這份堅持與妥協的組合,雖然創造幾次「幾乎完成」立法的契機,...

舉個例子吧!立法政策上常面臨一些數字或數量的選擇問題。假設犯罪所得是一萬元,但是被抓到的懲罰是一千元,那懲罰的效果一定不彰顯。但是,如果處罰也是一萬元呢,還是不行,因為每十個只有一個被抓到,因此較好的做法是處罰十萬元。這背後所要處理的是適當嚇阻(optimal deterrence)的問題。又假設撞死人所必須賠的錢,低於撞至重傷所必須賠的錢,那麼司機在撞倒人後,便有乾脆撞死的誘因。又如果,法律規定擄人勒索,不論是否撕票,一律處死刑,...

政府當初的思維是人口控制,這部份也是我們做的最成功的地方,但用當初人口控制的想法出發反過來鼓勵生育,這都是從內部的角度來看,而不是由全球化,人口在國際上是流動的角度來看問題,以前人口學者愛講人口不只是量的問題也是質的問題,我最怕聽到質的問題這樣的提法,質是非常有爭議的,量的問題就是很明顯,質的問題不應該是好壞而是人口結構的問題,問題已經是發生了,我們被逼要作一種論述或思考。目前基礎調查與研究不夠,更坦白一點,背後的價值抉擇與論述還沒有被社會消化。...